第一层次量刑标准【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确定】 1、抢劫一次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四年;2、抢劫两次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年;3、转化型抢劫一次,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三年;4、转化型抢劫两次,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五年;5、抢劫取得财物数额每增加2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抢劫致人轻微伤的,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确定基准刑;轻伤的,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九个月确定基准刑;重伤的,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六个月确定基准刑,构成伤残的,每增加一级伤残,增加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第二层次量刑标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基准刑确定】符合第二百六十三条结果加重之一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十年,有下列情形的,刑期相应增加: (一)数额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二)每增加一次,增加一年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三)每增加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增加二年确定基准刑; (四)抢劫致人轻微伤的,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确定基准刑;轻伤的,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九个月确定基准刑;重伤的,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六个月确定基准刑,构成伤残的,每增加一级伤残,增加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