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2 > 欠条怎么写 >

单位取保候审的申请书格式

时间:2012-09-06 23:37来源:谢俊坤 作者:阿进 点击:
【 】申请人:xx 通讯地址:xx 联系电话:xx 申请事项:xx 对犯罪嫌疑人钟某申请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钟某因涉嫌诈骗一案,于2007年12月29日经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受犯罪嫌疑人钟某父亲的委托,山东xx律师事务所王x律师为其辩护,

  【 】申请人:xx

  通讯地址:xx

  联系电话:xx

  申请事项:xx

  对犯罪嫌疑人钟某申请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钟某因涉嫌诈骗一案,于2007年12月29日经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受犯罪嫌疑人钟某父亲的委托,山东xx律师事务所王x律师为其辩护,依照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和钟某父亲的授权委托,王x律师申请对犯罪嫌疑人钟某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钟某的父亲(或者钟某按照检察机关的要求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以上两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看出,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是逮捕羁押的一个充分条件,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不是犯罪的社会危险性,而是嫌疑人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社会造成侵害。

  就本案中钟某是否诈骗的有关证据应该已经被侦查机关掌握,如果犯罪嫌疑人钟某有罪,其隐匿证据逃避追诉已无可能,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一贯表现良好,无犯罪前科,且是一个尚未毕业踏入社会的武汉大学的学生,另知钟某在看守所内知晓四川汶川大地震后积极捐款支援灾区,在聊城看守所内向四川灾区捐款 100元,是一个正派、善良的,有良知的公民的表现,曾主动积极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且其也是受害者,可见其主观恶性不大,且钟某的父亲主动为减少受害人的损失向公安机关交付了五万五千,且其也是受害者,可见其主观恶性不大,采取对钟某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也不会危害社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

  综上所述,根据本案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钟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请贵检察院予以批准。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的相关问题,小编为您推荐: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