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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过户费用有哪些?

时间:2012-11-14 00:55来源:佳雯 作者:王文鹏 点击:
(一)离婚;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附加税 附

  (一)离婚;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附加税


  附加税是有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三)


  赠与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


  法律依据:轻微伤害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四)


  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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