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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3-05-07 10:16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刘志军案提起公诉

搜狐新闻制图

刘志军案涉案人物关系图 (点击查看大图)搜狐新闻制图

  刘志军大事记

  对7-23动车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1953年1月生。湖北鄂州人,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197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3月,在铁路系统工作近20年的刘志军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

  2004年,刘志军主持完成中国铁路第五次大提速。

  2007年,刘志军主持中国铁路实现第六次大提速。

  2008年4月28日,由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旅客列车因超速,机后9至17号列车车厢脱轨。事故导致70人死亡,41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刘志军指出,全路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杜绝严重事故的再次发生。

  2008年10月,刘志军要求各单位推进铁路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决不姑息任何腐败分子。

  2009年,刘志军因4-28铁路事故被国务院记过处分。

  201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刘志军被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同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其铁道部部长职务。任命盛光祖为党组书记、铁道部部长。

  2011年6月,中纪委表示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案件目前仍处调查阶段。

  2011年7月23日,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动车组列车与前行的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动车组列车发生追尾事故,至7月29日已有40人死亡,约200人受伤。

  2011年12月28日上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负主要领导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本报记者韩旭据新华网、铁道部网站整理(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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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受贿罪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规定如下: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

  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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