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情伤残判断】做了医疗事情判断还要做伤残判断吗? A在B医院住院治疗进程中,产生医疗事情,经医疗事情判断,判断结论为:本病例属于三级乙等医疗事情,医方包袱首要责任。那么做了医疗事情判断还必要再做伤残判断呢? 中顾法律网律师解答: 在人身危险抵偿纠纷中,确定被害人的侵害水和善侵权人的抵偿数额,一样平常以伤残判断品级为尺度,因此伤残判断在该类诉讼中是作为证据行使的。在医疗侵害抵偿纠纷中,医疗事情判断书也是作为被害人丧失水平的证据行使的。那么医疗事情品级与伤残判断品级之间存在什么相关呢?依据2002年9月1日见效的《医疗事情分级尺度(试行)》对医疗事情品级与伤残品级的相关予以了明晰划定,即“本尺度中医疗事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品级一至十级。”,因此医疗事情品级与伤残品级存在必然的对应相关,即一级乙等医疗事情对应一级伤残,二级甲等医疗事情对应二级伤残,依此类推。故依据医疗事情判断书的医疗事情级别就可以响应的推论出伤残品级了,而无需再做伤残判断。 更多出色内容请进入中顾专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