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气非常冷,我们还是如期召开了二支部的党员大会。这个会主要是因为一名预备党员要转正。这名小喻医生是刚从大学毕业的医生,才转来社区几个月,户口是在建行宿舍,人在桂林医院实行,转正期到十月底就到了,刚开始工作,很忙,今天也请假回来,因为党员们对她不了解,所以我们也叫她分别在所学习及实习过的医院分别开了表现情况证明过来,早上我们还带着她走访了二支部书记和党员,沟通了解,看得出,这位在学校就申请入党的同学表现非常不错,在下午的支部大会中,老党员们都发表了意见,对年青人寄予希望和建议,社会复杂,五光十色,一定要擦亮眼睛,保持先进性,不要迷失方向。最后大家也一致通过了她的转正申请,希望她能一直保持努力向前的精神,好好工作,做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 附:社区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认真履行手续。现就当前我们社区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程序分述如下: 第一步 个人申请 申请入党要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申请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申请书的内容:为何要入党(主要表达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如政治历史问题和受过何种奖励处分必须如实写清楚);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等。申请书后附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等。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15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并妥善保管好申请书。 第二步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工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第三步 培养教育和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帮助,并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党支部要通过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接受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预备党员宣誓大会,举办短训班等形式,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加深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培养人、党小组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鉴定,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鉴定,并将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一般情况下,培养教育和考察要经过一年以上,时间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入党积极分子应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按规定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5至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教材。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有培训成绩登记表,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第四步 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报经工委审查同意。 关于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需要注意: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3、应整理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第五步政治审查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现实表现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主要方法是查阅发展对象的档案,同本人谈话了解,以及进行必要的外调(外调材料必须有基层党委章)。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后,要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落款处须盖支部章)。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六步 发展党员前进行公示 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增加发展党员工作过程的透明度,党支部应将拟发展入党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等在一定范围内按规定的格式要求进行公示,即发展党员必须实行公示制。未经工委同意,不经公示,原则上不得发展为新党员。 公示由党支部负责实施,公示时间应在支委会讨论之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之前。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党支部负责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形成书面材料向工委汇报。 第七步 组织部门预审材料 发展对象在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其所在党支部应向工委报送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 1、入党申请书。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3、思想汇报材料。4、支部对其内查外调的政审材料和综合性政审报告。5、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材料。6、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鉴定表。7、发展对象为团员的团组织推荐表。8、公示结果报告。材料经工委和区委组织部审查,原则同意发展后,发展对象方可填写《入党志愿书》。 未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党支部不得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第八步 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经上级党组织预审同意后,按党章规定要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要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可由发展对象约定也可由党支部确定,一般应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的主要职责是: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学习工作表现;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支部大会上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第九步 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之一,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 1、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及入党介绍人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向其解释清楚。 2、发展对象要严肃认真地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3、填写“本人经历”时,一般从7周岁或上小学时开始,起止年月要衔接。 4、“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 5、“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与本人联系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等。 6、“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7、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 8、入党介绍人在填写“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时,应对被介绍人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如:我认为XXX同志已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 第十步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之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时,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实到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若因某种原因不能到会的党员,在会前正式向支部递交书面意见,应该计算在有效票内),会议方为有效。主要程序:1、发展对象汇报入党动机、现实表现等情况。2、入党介绍人分别介绍发展对象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向党员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意见,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5、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6、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一般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也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方为通过。 支部大会接受两人以上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表决。 党支部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要写明通过决议的时间;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发展对象的基本评价;以什么方式对发展对象能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进行表决;表决时同意、不同意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最后写上支部名称、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决议后应及时报工委审批。 第十一步 指派专人审查谈话 工委在讨论批准发展对象入党以前,必须指派专人同其谈话。谈话要着重考察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情况及其政治觉悟程度;了解其是否还有需向党说明的问题,进一步考察其对党是否忠诚老实,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人谈话后,要认真负责地将意见填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内,签名盖章,向工委提出同意发展、延期发展或不予发展的建议。 第十二步 工委审批 工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讨论时要认真听取谈话人的汇报,全面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工委审批党员表决时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方为通过。工委要及时讨论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工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同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要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并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及时告知党支部和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三步 入党宣誓 入党申请人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后,工委或党支部要选择适当时机组织新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也可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入党宣誓仪式的一般程序:1、奏《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4、预备党员宣誓; 5、新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6、党员代表或积极分子代表讲话; 8、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组织负责人讲话。 第十四步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要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每季度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行认真的教育和考察,党小组、党支部要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了解考察,按表中的要求填写鉴定意见,结果作为其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步 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问题。预备党员本人要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经支委会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由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作出决议并及时报工委审批。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主要程序是:1、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会议,清点人数。宣布开会并简要说明会议的内容及注意事项。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主要优缺点,今后的努力方向,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3、由入党介绍人汇报预备期内的培养教育工作和该预备党员的主要表现,并说明其转正的态度。4、支委会介绍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能否转正的态度。5、进行讨论。主要是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并表明个人对该预备党员的转正意见。6、进行表决。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同意该预备党员转正的人数必须是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大会表决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决议的内容应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的意见,表决情况等内容。 工委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审批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在3个月内进行集体讨论审批,做出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申请转正人所在的党支部,党支部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预备党员转正后,其有关入党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工委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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