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 (记者 宋志明)记者从汉中市人社局获悉,按照省当局最新宣布的全省最低人为尺度,汉中市从2月1日起上调最低人为尺度。与2013年最低人为尺度对比,汉中市2014年执行三类最低人为尺度的县区,月最低人为尺度别离增添了120元、110元、100元,增幅约11%。 汉中新的最低人为尺度划定:汉台区、南郑县月最低人为为1170元,小时最低人为为11.7元;西乡、城固、略阳、洋县、勉县月最低人为为1060元,小时最低人为为10.6元;宁强、镇巴、佛坪、留坝县月最低人为为970元,小时最低人为为9.7元。按照《最低人为划定》,最低人为尺度合用于劳动者在法定事变时刻或依法签署的劳动条约约定的事变时刻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条件下,用人单元依法应付出的最低劳动酬金,个中月最低人为尺度合用于整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人为尺度合用于非整日制就业劳动者。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养(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度划定的假时代,均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其它,对延迟事变时刻的加班人为,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非凡事变情形下的补助,法律、礼貌和国度、全省划定的劳动者该当享受的福利报酬等都在最低人为尺度以外,由用人单元另行付出。用人单元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通过津贴炊事、住房付出或提供应劳动者的非钱币收入,不计较在最低人为尺度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