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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拟制强制性探亲假规定

时间:2014-02-08 14:54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李庆)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了子女要“常回家看看”,其中到的探亲假热议不断。在今日四川在线的“民生直通车”栏目中,再次触及到了探亲假问题,省人社厅负责人也专门针对探亲假做了回应,称我省强制执行探亲假的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李庆)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了子女要“常回家看看”,其中到的探亲假热议不断。在今日四川在线的“民生直通车”栏目中,再次触及到了探亲假问题,省人社厅负责人也专门针对探亲假做了回应,称我省强制执行探亲假的有关规定正在调研拟制中。

关于探亲假,不少市民都抱怨单位“不给假”。在今日的“民生直通车”视频直播栏目中,有网友向做客访谈嘉宾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杨杉就探亲假制度发问,称自己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5年,年休假已经两年未耍,而今年一部“常回家看看”的法律条文引发探亲假的热议,他们单位从未听说过探亲假,想请问我省这方面有无具体规定?

杨杉对此回应,探亲假制度问题,当前执行的仍是《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 。享受探亲假的条件是: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至于我省是否有强制探亲假的规定?杨杉表示,我省强制执行探亲假的有关规定正在调研拟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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