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糊口补贴 根基观念:在乡老复员军人,依照《军人抚恤厚待条例》划定,由内地民政部分发放的厚待金,厚待尺度不低于内地均匀糊口程度。该项政策于2007年开始在我市实验。 津贴工具: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津贴措施:1.个人申请;2.州里当局考核,上报县区民政局;3.县区民政局审批,对抚恤补贴金额举办核算;4.县区财务局、民政局配合行文。 津贴尺度:2008年我市在乡老复员军人糊口补贴尺度为245元/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糊口补贴尺度为250元/月。 发放情势:一册明、一折统。 政策依据:《军人抚恤厚待条例》(2004年8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第413下令)。 主管部分:市、县区民政局。 所需原料:1.申请书;2.住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退伍证;4.在队伍服役时代因公、因病受伤、染病原始住院证明原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