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北京今起购小汽车须摇号 外地人须连缴5年税

时间:2012-09-14 00:20来源:王冕 作者:人远天涯近 点击:
[导读]北京公布交通治堵新政,今起摇号无偿分配车牌,先摇号获指标才能买车。明年每月限上牌2万个,明年指标24万辆;非京籍须缴满5年社保个税,有车市民无权参加摇号。官方称限车依据城乡规划原则。 编者按:昨日,经过三个月的反复研究,北京市终于亮出治理

[导读]北京公布交通治堵新政,今起摇号无偿分配车牌,先摇号获指标才能买车。明年每月限上牌2万个,明年指标24万辆;非京籍须缴满5年社保个税,有车市民无权参加摇号。官方称限车依据城乡规划原则。

编者按:昨日,经过三个月的反复研究,北京市终于亮出治理交通拥堵的系列政策【】。市政府发布了。根据意见确定的框架,市政府及多个部门同日发布了多个配套文件,包括、“销售小客车手续”备案、非居住区停车价格调整和外地进京车辆管理措施。传闻的摇号购车、限制外地车辆进京、拥堵地区单双号管理等强硬措施出现在政策中。本报今日从购车、用车、停车、配套公共交通等角度为市民详解北京治堵新政。

一、控制数量:

公开摇号取得指标后,方可上牌登记;非京籍人员买车须连续5年缴税。【】

二、车辆限行:

继续尾号限行,遇恶劣天气可单双号限行,早晚高峰外地车禁入五环内。【】

三、停车收费:

明年4月起停车费计时单位调为15分钟,三环内占道停车每小时10元起。【】

四、公交出行:

4地铁高峰时段发车间隔缩至2分钟,2015年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50%。【】

五、新车购买:

昨日24时前购车、或已签购车合同,并交付订金者,备案后仍按旧办法上牌。【】


本报讯 今天起市民新购买车辆,首先要通过摇号,取得小客车指标,方能缴纳车辆购置税,上牌登记。昨天,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北京将采取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表示,明年北京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万辆,每月将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无偿分配。

明年每月限上牌2万个

在此次出台交通治堵措施中,对于机动车数量控制的细则是最受关注的。周正宇说,市政府昨天发布了相关的配套文件,即《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并从即日起实施。

按照新规,北京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对于指标如何确定?周正宇解释说,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发改委、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

他表示,市政府确定2011年度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万个,平均每月2万个。指标额度中个人占88%(约21.12万个),营运小客车占2%,单位占10%。个人指标将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将顺延至下次配置。

外地人须连续5年缴税

同时,北京规定了小客车指标分配将采取摇号的方式。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应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取的小客车指标。同时,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营运小客车指标则单独配置。

对于非京籍人员,需持北京暂住证并且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可参加摇号。

周正宇表示,将在每月26日组织摇号,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要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指标。北京市将专门成立一个摇号的管理工作机构。明年1月1日起,开始受理申请。

■ 新政解读

资格:有车市民无权参加摇号

个人:新规明确: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此外,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也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其中,5万元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指标,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指标。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指标。

申请每月8日为申请截止日

新规明确: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每月8日为指标申请截止日期,指标管理机构会把申请人的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质监、国税、地税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摇号每月26日摇号结果公开

指标怎样摇号?新规明确:通过审核的,指标管理机构每月将在指定网站上分批公布有效编码。没有通过审核的,也要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申请人如果对审核结论存有异议,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将纳入下一次摇号。

摇号通常将在每月26日举行,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查询摇号结果。申请人可以自行下载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或者去指标管理机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的证明文件。

如果单位和个人这次没有摇中,将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的基数。单位的指标申请只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仍未摇中需重新申请。个人则无此限定。

上牌先摇号获指标才能买车

将来是先买车再摇号,还是先摇号再买车?新规明确,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这意味着,市民如果要买车,首先需要参加摇号,摇中后获得指标,然后才能买车上牌。如果摇中指标后6个月内没有完成购车上牌,则此次指标作废。

按照新规,单位和个人在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出示指标确认通知书。外地车辆转入北京,办理车辆购置税档案转移,开具二手车销售发票,办理车辆赠与公证,都需要出示指标确认通知书。

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或者办理车辆转入本市购置税档案转移时,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

单位和个人持这些文件,才能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即登记上牌。

■ 释疑

内幕? 摇号过程进行公证

市交通委主任刘小明昨天表示,摇号过程将是公开透明的,对获得有效资格的每一个人都是机会均等。

“单位也好,个人也好,申请的标准是向社会公开的,符合摇号的人员申请以后,是不是符合准则,社会可以来举报,如果有举报,发现不符合,自然取消资格。凡是填写虚假信息的,3年内不允许再申请,”刘小明说。他表示,摇号计算机的系统和计算机摇号的规则是经过专家充分的评审,摇号规则也将向社会公开。他认为,目前很多方面都采取了摇号的方式,并为社会所接受,原因就是建立在公正的规则基础之上。

此外,摇号操作的过程也公开透明,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不同的媒体对社会公开。而且摇号的过程是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经过摇号之后,摇号的结果会立即放置在网上,公众可以查询,监督举报。

依据? 限车依据城乡规划

有记者昨日提出,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措施,是对公众行为的限制,这个政策的法律依据在哪?

市法制办主任王荣梅表示,首先,合理规划城市的道路交通发展是政府必须履行的责任,通过调控小汽车增长的数量,与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实施交通规划交通组织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

其次,在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中也已经明确,到2020年北京市机动车的数量达到500万辆的交通发展指标,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应该是进行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依据。

因此,制定这个暂行规定,对小客车增长数量进行调控,加强道路交通环境的综合整治,是为了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同时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 (新京报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马力)

北京就治理交通拥堵综合措施征求民意(全文)

关于对《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

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十一五”期间是北京机动车增长最快、交通投入最大、交通结构改善最明显、交通管理最有效、市民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我市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不断提高承载能力,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实施交通需求管理措施、疏堵工程初见成效。在机动车保有量由“十五”末的258万辆增加到目前的470多万辆过程中,交通发展基本适应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交通支持,为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和新中国国庆庆典活动提供了交通保障。

随着城市化、现代化、机动化进程的加快,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过快增长,城市交通压力日益增大,中心城在一些时段和区域交通拥堵较为严重。为实施 “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进一步优化首都发展环境,方便广大市民出行,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城市交通实际,草拟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集中智慧、集思广益、献计献策缓解交通拥堵,现决定从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19日,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信函方式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626室,邮政编码

传真方式:(01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

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一直将交通作为全市工作重点,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在机动车由 2005年底的258万辆增加到目前的470多万辆过程中,较好维持了一定水平的交通保障和服务能力。交通基本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出行需求快速增长的需要,圆满完成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交通保障任务。

随着城市化、现代化、机动化进程加快,北京市机动车高速度增长,城市交通承载过大,中心城交通在一些时段和区域拥堵较为严重。现阶段交通拥堵是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反映,但也存在中心城功能和人口高度集聚、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度增长高强度使用、公共交通吸引力不够、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与机动车保有量过快增长势头不相适应等问题,亟需采取综合措施应对和解决可能愈演愈烈的交通拥堵,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方便市民出行。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借鉴国内外大城市交通发展经验,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和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运用科技、经济、必要的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加强机动车总量调控并引导合理使用,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为做好“四个服务”,实现首都功能,推进 “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确保交通安全顺畅。

一是改善交通运行状况。确保中心城特别是核心区交通运行状况不恶化,重点路段交通状况得到改善,方便市民出行;确保为国务国事活动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是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到2015年,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50%。

三是减少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到2015年,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高于目前水平。

四是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交通安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到2015年,万车交通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7以下。

三、综合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

1.进一步优化调整城市功能布局

全面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严格控制中心城建设总量增量,加快重点新城建设,有效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

2.充分发挥交通引导和服务作用

编制实施《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规划》,落实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用地。

3.全面落实配套交通基础设施规划

建立开发项目与配套代建道路、公交场站、人行过街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接管、同步投入使用制度。对已由开发项目业主代征代建的道路、公交场站和人行过街设施等进行清理移交。将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纳入审批环节,与环境影响评价具有同等作用。按差别化原则修订实施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

(二)加快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载能力。

4.全面推进中心城干道路网系统建设

2012年底前,建成广渠路二期、西外大街西延二期等5条37.3公里城市快速路,基本实现中心城城市快速路网规划。改造完善建国门桥立交、万泉河桥立交等7个快速路网节点。规划建设核心区南北地下快速通道,2011年开工建设西二环、东二环等地下快速通道工程。开工建设中心城内新街口北大街,手帕口铁路道口平改立等干道网瓶颈点段以及万寿路南延、柳村路、化工路等道路200余公里,进一步完善城市干道网。建设完成一批人行过街设施。

5.加快建设中心城道路微循环系统

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积极性,对中心城区次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建设,市级给予项目总投资(含征地拆迁)30%的资金补助,建设400公里微循环道路,打通一批中心城的断头路,实现一批次干路、支路,畅通道路微循环系统。2012年底前重点建设中心城内雅宝路、动物园北路、香饵胡同西段、革新南路、东教场胡同、冰窖口胡同、煤市街、建国里一街、秀水河胡同、三丰胡同等道路200公里。

6.建设中心城5万个以上公共停车位

落实已规划的公共停车场用地并加快建设。将四环路以内的公共停车设施纳入交通基础设施范畴,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实行特许经营。开工建设解放军总医院、同仁医院和北京医院、人民医院等医院停车楼(库)。

7.因地制宜建设20万个基本停车位

由城区政府负责,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增加停车设施,因地制宜建设简易式、机械式停车库。全面排查清退私自改作他用的停车场(库),并利用体育文化设施、绿地等建设地下停车场,增加基本停车位供给,缓解停车难。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性停车设施。

8.全面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市级干道公路网。

2015年前,新建改扩建478公里高速公路。重点建设城市西北部客运通道京新高速公路(G7)、西北部货运通道110国道二期、西南部通道京昆高速公路(G5)、南部通道京台高速公路(G3)、西部通道109国道高速公路、东北部通道京秦高速公路和京密高速公路。同时,由产权单位负责,同步建设、完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科技设备。国道全面实现二级以上公路标准,加快支持新城和沟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公路建设,加快重点镇与高速公路联络线建设。完善郊区及乡村公路网络。

(三)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鼓励公交出行。

9.加快中心城轨道交通建设

编制完成中心城轨道交通线网加密规划。调整建设时序,以超常规的建设力度、一条线路一个指挥部和市、区联动,加快推进规划实施。2011年实现 2条新线分段开通。2015年轨道运营总里程达到561公里以上。“十二五”期间新开通的轨道交通线中心城占80%,并按2至2.5分钟发车间隔配备车辆。

10.改造既有轨道交通线路安全运营服务设施。

实施1号线、5号线、八通线、13号线的信号、供电、车辆段等改造工程,提高设备设施的可靠程度和能力。1号线、2号线、八通线、13号线加装安全门,更新1号线114辆电动客车,对1号线186辆旧车进行加装空调改造,提高安全服务水平。地铁1号线列车编组由6节扩大到7节,运能提高16%。增购354辆列车,实现地铁2号线、4号线、5号线、10号线一期高峰发车间隔2分钟,高峰时段运力分别提高12.5%、50%、25%、50%。

11.构建公交快速通勤网络

以中心城为重点,依托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网、公交专用道、大容量快速公交和常规地面公交线路,完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地面公交中心站和首末站三级换乘体系,构建公交快速通勤网络。2011年底前建成阜石路大容量快速公交,完善朝阳路、安立路大容量快速公交线路的道路设施条件,实现与其他车辆的物理隔离;加快建设广渠路大容量快速公交线路。重点在三环路等快速路、主干道及拥堵路段增加施划、建设公交专用道,在公交港湾或公交线路集中的站点,根据实际需要施划公交专用道,方便公共电汽车进出站。新增、延长公交专用道150公里以上,提高地面公交运送速度,支持公交快速通行网络建设。

12.进一步优化调整地面公交线网

在进出市区高峰客流集中的道路和长安街、三环路等主要道路上,合理调配低峰运力,减少低峰运营车次,提高道路、车辆的使用效率。增设小区延伸和区域袖珍线路,你看外地车辆进京规定。方便区域出行以及完善与轨道交通、公交干线的衔接。随着轨道交通线网的逐步完善和综合客运交通枢纽的投入使用,进一步优化市郊地面公交线网,分期分批将9字头地面公交线路在三环路或四环路外实现与轨道交通线路、市区地面公交线路的有效衔接。新增新能源公共电汽车2100辆。满足市民安全、舒适、方便、快捷的乘车需求。

13.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和公交场站建设

建成四惠、宋家庄、苹果园、北苑北、望京等9个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建成后沙峪、温泉、北七家等5处公交中心站,西红门、天宫院等25个首末站,2处保养场和2处充电站;永久地面公交场站建设力争实现70%以上。对10个线路多、客流量大的区域公交专用换乘设施进行改造,2011年实施公主坟、六里桥北里、大北窑、新发地桥北等四个地区换乘设施和40处公交港湾改造。

(四)改善自行车、步行交通系统和驻车换乘条件,倡导绿色环保出行。

14.建成1000个站点、5万辆以上规模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

启动地铁4号线、5号线和八通线公共自行车试点,先期投入200余个站点、1万辆左右自行车,方便短途出行和公交接驳。在北京商务中心区(CBD)等重点地区、重点大街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建设一批步行、自行车示范区。在新开通的轨道交通线路、地面公交骨干线路的主要站点和枢纽站增设自行车停车设施。2012年底前在地铁6号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西郊线等轨道交通线路沿线站点规划建设自行车停车场。“十二五”期间建成1000个站点、5万辆规模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接驳客运交通枢纽、地铁站和地面公交中心站。

15.积极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和鼓励单位开行班车。

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逐步解决家长开车接送孩子上下学问题,缓解早晚高峰时段中小学周边交通拥堵。鼓励单位开行班车和规范合乘出行,减少上下班小客车出行。

16.建设驻车换乘(P+R)停车场

政府投资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实行低收费政策。随轨道交通新线同步规划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在既有轨道交通线路的四环路外站点逐步增加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停车位达3万个以上。

17.大力倡导现代交通理念和开展文明交通活动。

加强沟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集中智慧,解决交通拥堵难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以及公益广告等,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和环保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现代交通意识,引导交通消费方式的转变。将交通文明作为文明市民的重要指标,开展交通文明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农村活动,号召市民文明行车、乘车、停车、行路;深入开展排队日、让座日、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公交、地铁、出租汽车等窗口行业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提升交通服务、管理文明水平。通过开展“公交周”、“无车日”、“少开车”等活动,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18.倡导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弹性工作制

市、区属各级党政机关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等现代化手段,提高效率,减少交通出行。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错峰出行。

(五)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引导合理使用。

19.合理调控小客车总量增长速度,缓解机动车总量过快增长。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在此基础上,在一段时期内,按照公正、公开、公平和无偿的原则,合理调控单位和个人年度小客车增长速度,抑制小客车过快增长。

20.继续实施和完善高峰时段区域交通限行措施。

继续实施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和黄标车限行规定,加强外埠进京车辆管理,有效减少高峰时段中心城交通流量。必要时,实施重点交通拥堵路段高峰时段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措施。

21.机动车拥有者合理承担使用成本,削减中心城交通流量。

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和差别化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停车收费标准。三环路以内及其以外的重点区域为一类地区,五环路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区域为二类地区,五环路以外区域为三类地区,路侧停车、路外露天停车、停车楼(库)停车价格实行阶梯价格,居住区及夜间停车收费价格原则保持不变。研究重点拥堵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择机实施。

(六)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现代交通管理和运输服务水平。

22.实施疏堵工程,提高既有道路通行能力。

市政府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审批办法,下放部分审批环节,通过缓解交通拥堵会商机制,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快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依托缓解交通拥堵会商机制审定交通疏堵工程项目,相关部门三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手续。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在规划红线范围内,对既有道路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提高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市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优化平交路口、建设公交港湾等常规疏堵项目和区域交通组织渠化优化、交通信号优化、增设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和安全防护设施等交通管理项目。制定开放使用地下环廊管理办法,完善配套设施,加快实现中关村西区、金融街、奥林匹克公园地下环廊交通功能,建设北京商务中心区(CBD)、丽泽商务区地下环廊。

23.建设新一代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以全面提高对全市路网运行的调控和快速反应能力为目标,建设新一代智能交通运行协调指挥和管理系统。研究实行电子智能车牌的可行性。建立一批智能交通运营服务管理系统,包括:建设交通拥堵收费管理系统;建设停车泊位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出租汽车调度服务系统,逐步提高出租汽车预约叫车比例;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系统,为交通出行提供动态信息服务。“十二五”期间,发展车载导航、移动信息终端,服务和引导出行。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科技设备建设经费,统一由市财政安排。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科技设备日常维护、运行的实际需求,科学核定管理维护费用,并根据数量、规模按比例逐年增加交通设施城维费和科技系统运维费。新建、改建道路,交通设施和科技设备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24.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优化重点区域交通组织。对中关村、金融街、北京商务中心区(CBD)等地区、交通枢纽以及重大交通节点、堵点,开展区域性综合交通系统优化。按照单向行驶、单侧停车的原则,组织单行交通,逐步完善中心城道路微循环系统交通组织,研究局部路段设置可变车道的可行性。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排查现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等级,确保交通安全。2011年底前,完成中心城5240套交通标志、 600公里交通标线、924公里交通隔离护栏增设任务;建设1700处信号灯,并全部配建违法监测设备。加强对货车、黄标车、危化车等重点对象的路面管控,进一步加大对占用公交专用车道、逾期未年检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允许机场大巴、校车、班车通行公交专用道,新建400处公交信号优先系统,提高公交车辆运行效率,在公交车辆上新增1000套自动监测设备,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

25.加强停车秩序和经营管理

修订完善停车管理法规规章。加强停车泊位管理,整治停车秩序,加大违法占路停车处罚力度。严格停车经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准入、退出机制。推广使用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利用科技手段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建设具备停车诱导、违法监测、智能收费等多种功能的停车智能管理系统。制定中心城内停车场资源共享办法,支持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设施对外开放,错时停车。

26.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应急管理。

发布道路交通拥堵指数,动态发布交通运输信息和交通预警、预报信息,提高交通信息服务水平。把交通拥堵纳入应急处突范畴,制定城市交通严重拥堵应急预案。根据拥堵程度,划分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分级启动上勤方案和疏堵措施。大范围拥堵情况下,由市应急委统一协调指挥。

27.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体制,落实责任。

建立完善缓解交通拥堵会商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主管副市长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城区政府主管领导参加的市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推进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各区县政府、市属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具体工作落实。按照谁审批、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规划、立项、征地拆迁、建设等4个阶段分别由相应的职能部门作为第一责任单位牵头推进。轨道交通、城市干道、综合交通枢纽、公交场站、大型公共停车设施、高速公路和县道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由市级投资建设,区县政府为征地拆迁责任主体。城市次干路、支路,农村乡道、村道,老旧小区及胡同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由区县投资建设,市级给予资金补助。改革停车管理体制,强化区县属地停车管理责任。分期分批逐步统一公安交通管理体制,针对警力不足,增加交通民警编制。同时,根据各区县实际,由区县政府按照与交通民警1:2的比例招聘交通协管员,并加强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辅助管理作用,协助维护交通秩序。

28.将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纳入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

分年度制定全市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方案,将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纳入市、区县两级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对在缓解交通拥堵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区县、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细则公布

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10年12月23日下午3点召开“北京交通改善措施”新闻发布会。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的综合措施。关于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第二章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八条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九条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第十条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的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前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质监、国税、地税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在接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息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需要提请上级部门配合审核申请人信息的,上级部门审核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审核期限。


第三章指标取得和使用

第十三条指标管理机构每月在指定网站上分批公布有效编码。

经审核认定为无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结论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审核部门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复核意见,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第十四条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摇号时间或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查询摇号结果,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指标管理机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和个人经摇号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单位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购置税档案转移、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或者办理车辆转入本市购置税档案转移时,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

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别查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发票、车辆赠与公证书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材料和内容。

第十七条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以下简称更新指标)的,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比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细则的分工和工作实际,制订本部门审核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并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人员未按本细则要求履行查验职责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和使用指标的行为、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指标管理机构、各审核部门和监察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条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伪造、涂改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相关审核部门查实后应当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或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下列用语含义:

(一)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营运小客车是指《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租赁客运”、“教练”的小客车。

(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驾驶小客车资格的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车辆销售经营者已经与客户签订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的,不适用本细则。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口境外人员自带车辆的,不适用本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指标管理机构自2011年1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

详情导读

一、控制数量:

北京将以摇号方式上牌 外地人购车须纳税满5年

中新网12月23日电 今日,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 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将实行综合措施治理交通拥堵。意见指出,北京市将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小客车配置指标。

在今天举行的发布会上,北京市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首先,规定的第一条明确了目的和意义。“为了落实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制定本暂行规定”。小客车配置指标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标调控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依照本暂行规定到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办理摇号登记。

关于个人办理摇号登记的条件:

住所地在本市,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摇号登记。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持本市暂住证明且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关于个人二手车交易、报废方面的规定:

个人出售、报废名下登记的小客车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关于单位办理摇号登记的条件及单位出售、报废名下登记小客车的指标管理办法在《<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给予了明确。

指标的查验主要在两个环节,一是新车缴纳车辆购置税时;二是开具二手车销售发票时。

根据《暂行规定》第二条“本市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的规定和本市实际,市政府确定2011年度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万个(平均每月2万个)。指标额度中个人占88%,营运小客车占2%,其他单位占10%。看看外地车辆进京规定

可以在指定网站和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指标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 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

为了实施《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由市政府14个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本市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的申请、审核、取得、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首先要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其次,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最后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每月8日为当月申请指标的截止日,每月26日组织公开摇号。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根据商务部门制定的《关于北京市汽车销售企业“销售小客车手续”备案工作通告》中规定,请北京市各汽车销售企业将2010年12月23日(含23日)前的小客车购车合同、订金收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于12月24日18点前报送企业所在区县商务委备案,经审核确认后凭确认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附《北京市出台的缓解交通拥堵的综合措施》要点:

1.2011年上牌总数为24万台,平均每月2万台。其中个人指标占88%;运营小客车指标占2%;单位和其他指标占10%。

2.车辆上牌需通过摇号,个人买车每月可摇号一次,单位买车每两月可摇号一次,流程为提出摇号申请,获取申请码,确认有效后可获得摇号机会。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进行摇号。个人或单位需在获得指标6个月之内办完。

3.本市人员和持有本市工作居住证的外地人以及在京纳税5年以上且有纳税证明的外地人拥有摇号资格。

4.外地进京车辆在工作日7-9时,17-20时禁止在五环以内行驶。

5.五环内停车收费单位由半小时改为15分钟,进一步降低五环外停车收费。

6.北京市汽车销售企业12月23日前销售备案的小客车需于24日18点前到企业所在地商务委备案。24日后购买车辆需参与2011年一月份摇号。


二、车辆限行:

北京治堵新政:恶劣天气拥堵路段或单双限行

本报讯 (记者郭超)“当遭遇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可能引发严重交通拥堵的情况,适时采取交通拥堵路段高峰时段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的措施。”昨日,北京市公布缓解交通拥堵措施红头文件,即日起实施。

此前,市交通委发布的缓堵政策征求意见稿中,该条措施的表述为“在必要时,实施重点交通拥堵路段高峰时段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措施”。

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限行

昨天,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公布了缓堵28条综合措施,概括起来分为建、管、限三个方面。

在“管”的章节,提到继续实施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和黄标车限行规定。此外,在特别时段和情况下,在部分路段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这也就意味着,新措施正式实施以后,可能出现“尾号限行”与“单双号限行”并用的情况。

单双号限行极端情况才用

据了解,单双号限行措施一般不会使用,只有在极端情况下才会启用。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周正宇介绍了极端情况的分类,包括: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但具体到哪些路段为重点地区,会上并未明确介绍。

据交通部门一知情人士介绍,目前了解得并不详细,但可以确定,单双号限行的措施一定是在很极端的情况下才使用,类似国庆、多种交通拥堵因素集中的时间,有关部门可能会根据以往经验,对部分路段采取单双号限行。“不会突然通知,有关部门会通过多种渠道公示给市民。”

具体到何种路段可能纳入单双号限行,该人士并未正面回答,但他表示,如果是在奥运时期,“鸟巢”周边就是重要路段和区域。

■ 新政解读

除遇极端情况,拥堵路段高峰时段单双号限行外,此次北京出台的治堵措施中,在车辆出行方面,还有一些其他的限制手段和鼓励措施,例如:在工作日高峰时段,外地牌照汽车将不能进入五环;而相应的,政府开始鼓励单位开行班车,规范合乘,希望借此减少上下班小客车的出行数量。

【外地车辆】早晚高峰外地车禁入五环

工作日也需按规定,遵守“尾号限行”

昨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明年1月1日起,外地机动车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禁止进入五环内行驶。

通告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外地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这意味着,自奥运会前就有所传闻的“限制外地车进京”成为现实。

周末暂未明确是否限行

据了解,按照现行的“非本市机动车进京管理规定”,目前外地车进京,也需要在京界收费主站的车辆登记所换领“进京证”,虽然交管部门曾将“进京证”的有效期进行调整,但此举效果并不理想,在高速收费口仍能见到进京不办证的车辆。

此次,通告明确规定,外地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在进京前,需要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外地机动车禁止在五环内行驶。周末是否限行并未出现在条文中。

此外,北京原有的“尾号限行”措施也将继续实行。也就是说,新政实施后,外地车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同时,工作日9时至17时,还需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按照“尾号限行”。

违反限行措施将连续处罚

交管部门表示,外地车管理措施不包含部队、武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同时也不限制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大型客车。新政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强路面监控和管理,对违反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的车辆、进入限行区域行驶的大货车及违反限行规定进入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行驶的外地车等,实施连续处罚。

记者了解到,根据现在执行的大货车限行规定,如果大货车在非通行时间进入禁行区域,被交警现场查处,交警会出具一个返程路线,如果大货车严格按照路线驶出禁行区,交警不会重复处罚,而此次新规定,明确将连续处罚。

【绿色出行】

鼓励开行班车及规范“拼车”

建成1000个站点、5万辆以上规模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启动地铁4号线、5号线和八通线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试点,先期在200余个站点投入1万辆左右自行车。

在商务中心区等重点地区、重点大街和文保区,建一批步行、自行车示范区。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逐步缓解早晚高峰时段中小学校周边交通拥堵。

鼓励单位开行班车,规范合乘,减少上下班小客车的出行。

【智能管理】建交通拥堵收费管理体系

建立一批智能交通运营服务管理系统,包括:建设交通拥堵收费管理系统和停车泊位管理信息系统等。

“十二五”期间,车载导航、移动信息终端将达150万台,服务和引导出行。研究开发机动车电子牌照信息系统,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

【道路规划】中心城逐步改造为单行路

中心城道路将逐步改造为单侧行驶、单向停车,减少路侧停车对交通的影响。

下一步将对中关村、金融街、北京商务中心区等地区、交通枢纽及重大交通节点、堵点,开展区域性综合交通系统优化。

【加强管理】将成立市缓解拥堵工作办

今后,北京市疏堵工作将建立专门的协商机制,联动各部门合作。

北京缓堵新政中提到,将建立缓解交通拥堵工作会商协调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市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推进小组下设市缓解交通拥堵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此外,明年,顺义区、大兴区、怀柔区公安交通管理机构将划归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垂直管理,其他远郊区县根据实际,逐步统一。针对警力不足问题,增加交通民警编制。同时,根据实际,各区县政府可按照交通民警与协管员1∶2的比例,招聘交通协管员,并加强规范化管理。

【应急指挥】大拥堵市应急委统一指挥

如果出现大范围拥堵情况,疏堵工作将不再单独依靠交管部门,而是由北京市应急委统一协调指挥。

根据新政,北京将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应急管理。交管部门会发布道路交通拥堵指数,动态发布交通运输信息和交通预警信息。把交通拥堵纳入应急处突范畴,制定城市交通严重拥堵应急预案。根据拥堵程度,划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分级启动上勤方案和疏堵措施。在出现大范围拥堵情况下,由市应急委统一协调指挥。(新京报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郭超)

三、停车收费:

北京治堵新政:五环内停车计时单位为15分钟

本报讯 (记者刘泽宁)来自“北京交通改善措施”新闻发布会消息称,明年4月1日起,北京停车收费计时单位由半小时调整为15分钟,停车地区分为三类,五环内二类地区停车收费标准为每小时6元。

路侧停车实行阶梯价

“北京交通改善措施”在停车费问题上的提法仍是: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的差别化原则,进一步调整停车收费标准。

北京非居住区停车场划分为3类区域。一类地区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及商务中心区(CBD)、燕莎地区、中关村西区、翠微商业区等4个重点区域。五环路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区域为二类地区,五环路以外区域为三类地区。路侧停车、路外露天停车、停车楼(库)停车价格实行阶梯价格。如一类地区,首小时后收费加价50%,即第一小时为10元,第二小时起为每小时15元。

三环至五环停车1小时6元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非居住区停车价格调整方案中,小区停车收费、夜间停车收费、驻车换乘停车收费都不做调整。一类地区占道和路外露天停车收费标准为每小时10元和每小时8元,地下停车费为每小时6元。

二、三类地区收费有所降低,也就是二类地区(五环路以内除一类地区外)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由每小时7元降至每小时6元;五环外三类地区由原方案每小时3元降至每小时2元。

计时单位为15分钟

方案中缩小了停车收费计时单位,停车收费计时单位由原来的半小时,调整为15分钟。“这样可以更好减少市民出行停车位的利用率”,市发改委副主任赵磊称。

小区停车收费、夜间停车收费以及驻车换乘停车收费,方案中未做调整。

■ 新政解读

【医院停车】医院周边试点立体停车楼

北京将中心区公共停车楼(库)建设纳入交通基础设施范畴,以城区和医院周边等立体自动化停车楼建设为试点,探索停车楼建设管理一体化模式。

将开工建设解放军总医院、同仁医院和北京医院、人民医院等医院停车楼(库)。

“让老百姓少交一点停车费。”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赵磊表示,考虑到患者到医院就医的需求,给予就医患者在医院停车的收费优惠。患者在医院停车场就医停车,收费标准可适当优惠,具体由各医院自行制定。

●探访:医院门口停车难,患者烦,医院愁。“就连急救车也干着急。”昨日,北京医院一医护人员说,由于门口停车难,周边胡同停满了车。一路之隔的同仁医院也是车位紧张,医院工作人员说,医院西院的停车场只能容纳130辆车,根本不够用。

【社区停车】小区周边停车两小时1元

小区居民车辆凭有效证明停放在小区周边道路,收费标准按照居住区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实施操作措施由各区(县)政府制定。

“小区周边比照小区停车的标准收费。”赵磊介绍,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将给予优惠,小区居民车辆凭有效证件停放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标准按照居住区停车标准收费,每两小时一元。

缓解交通拥堵方案中提出,将会因地制宜建设20万个基本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同时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增加简易式、机械式或双层停车库。全面排查清退私自改作他用的停车场(库),并利用体育文化设施、绿地等建设地下停车场,增加基本停车位供给,缓解停车难,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性停车设施。

有市民建议,是不是能低价租用小区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和商铺的停车场,这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小区夜间停车难的压力,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对炒卖车位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管理。

●背景:随着汽车数量激增,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为在小区内停车而发愁。近日,在北京丰台区鸿业兴园小区内,2000个业主竞争800个车位,为此彻夜排队。近日,社区网上关于出租转卖车位的消息也开始多起来,有的网友反映,停车费已从去年一年3800元涨到4600元,而且这个价位还不一定租得到。另外,有些人也开始拿车位做起了生意,在网上转租车位,作为稀缺资源的车位成为发财的一个商机。

【公共车位】中心城建5万公共停车位

为方便市民停车,治堵措施提出,将在中心城建设5万个以上公共停车位,加快建设已规划的公共停车场。将四环路以内的公共停车设施纳入交通基础设施范畴,加大投入,实行特许经营。

【停车管理】引导机关社区停车场开放

研究重点拥堵路段或加强停车泊位的管理,整治停车秩序,加大违法占路停车处罚力度。严格停车经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准入、退出机制。推广使用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利用科技手段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建设具备停车诱导、违法监测、智能收费等多种功能的停车智能管理系统。制定中心城内停车场资源共享办法,支持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设施对外开放,错时停车。按差别化原则修订实施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

【驻车换乘】轨道交通换乘车位增3万

政府投资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实行低收费政策。随轨道交通新线同步规划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在既有轨道交通线路的四环路外站点逐步增加建设驻车换乘停车场,停车位达3万个以上。由政府投资,实行低收费政策。(新京报)


四、公交出行:

提升公共交通运力和服务水平,也是此次疏堵新政中着力提及的。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介绍,到2015年,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50%,自行车出行比例保持在18%左右,小客车出行比例控制在25%以下。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地铁将缩短发车间隔,运力也将提高;此外,东西二环地下快速通道的规划已经开始;中心城区内的断头路将陆续打通;快速公交路网也即成规模。

本报讯 《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综合措施》(下称《措施》)中,提升公共交通运力和服务水平成为一大亮点。明年,地铁2号线、4号线、5号线、10号线一期等4条地铁,高峰发车间隔缩短至2分钟,1号线列车由6节编组变成7节编组。

未来5年内,本市还将在地铁站沿线、重点街道等地建成1000个自行车公共服务站点。到2015年,北京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将达50%。

新开轨道线中心区占八成

据《措施》透露,北京中心城轨道交通线网加密规划编制完成。2011年实现2条新线分段开通,2015年轨道运营总里程达到561公里以上。“十二五”期间新开通的轨道交通线中心城占80%,并按2至2.5分钟发车间隔配备车辆。

改造既有轨道交通线路安全运营服务设施,地铁1号线列车编组由6节扩大到7节,运能提高16%。增购354辆列车,实现地铁2号线、4号线、5号线、10号线一期高峰发车间隔2分钟,高峰时段运力分别提高12.5%、50%、25%、50%。

16号线或先启用“大胖子”

从海淀北安河地区到丰台卢沟晓月苑的地铁16号线,有望在全市率先启用A型车。与北京现行所有地铁线路所采用的B型车相比,A型车更宽,载客量大,可提升约30%的运力。

目前,北京地铁线路均采用6节编组的B型车,载客量为1400人。而同样6节编组的A型车载客量可达1800人,从国外情况来看,A型车多采用8节编组,载客将更多。

新线路预留大站快车条件

据交通部门介绍,目前北京既有线路均为常规线路,难以具备开行大站快车的条件。年底即将开通的5条地铁新线,平均站间距明显加大,从而加快了列车运行时速。此外,在一些新线的设计中,已提前预留了开行大站快车的条件。如正在施工的6号线,由于线路较长,部分车站设计为4线结构,可以同时停靠两辆同向行驶的列车,其中一辆为大站快车。

5年后小客车出行比低于25%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介绍,北京缓解交通拥堵措施的目标,是确保中心城特别是核心区交通运行状况不恶化,重点路段交通状况得到改善,方便市民出行;确保为国务国事活动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以中心城为重点,依托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网、公交专用道、大容量快速公交和常规地面公交线路,完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地面公交的中心站和首末站三级换乘体系,构建公交快速通勤网络。到2015年,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50%左右,自行车出行比例保持在18%左右,小客车出行比例控制在25%以下。

■ 路网建设

【地下隧道】金融街或设地下公路入口

今后,北京市将加快开工建设西二环、东二环、台基厂大街、西山隧道等地下隧道工程。2012年底前,建成广渠路二期、西外大街西延二期等5条37.3公里城市快速路,基本实现中心城城市快速路网规划。

东西二环地下快速通道的规划,预计明年上半年完成。西二环地下隧道的起点拟设在德胜门,终点拟设在菜户营,中途将经过金融街,并在金融街设入口。东二环有望由东单至雍和宫建地下公路。

【地下环廊】中关村金融街CBD纳入规划

除地下隧道和城市快速路外,北京市将制定使用地下环廊管理办法,完善配套设施,加快实现中关村西区、金融街、奥林匹克公园地下环廊交通功能,建设北京商务中心区(CBD)、丽泽商务区地下环廊。

■ 道桥改造

【快速路网】建国门桥将完善改造

改造完善建国门桥立交、万泉河桥立交等7个快速路网节点。开工建设中心城内新街口北大街,手帕口铁路道口平改立等干道网瓶颈点段以及万寿路南延、柳村路、化工路等道路200余公里,进一步完善城市干道网。建设完成一批人行过街设施。

【微循环道路】中心城区断头路将打通

加快建设中心城道路微循环系统,建设400公里微循环道路,打通一批中心城区的断头路。2012年底前重点建设中心城内雅宝路、动物园北路、香饵胡同西段、革新南路、煤市街、三丰胡同等道路200公里。

【交通换乘】大北窑站换乘设施明年改造

建成四惠、宋家庄、苹果园、北苑北、望京等9个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建成西红门、天宫院等25个首末站。对10个线路多、客流量大的区域公交专用换乘设施进行改造,2011年实施公主坟、六里桥北里、大北窑、新发地桥北等四个地区换乘设施和40处公交港湾改造。

■ 出行方式

【公交车】广渠路新建快速公交

构建公交快速通勤网络,以中心城区为重点,依托地铁、快速路网、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和常规地面公交线路,完善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地面公交中心站和首末站三级换乘体系。

2011年底前建成阜石路快速公交,加快建设广渠路快速公交线路。在三环路等快速路、主干道及拥堵路段增加规划、建设公交专用道。新增公交专用道150公里以上。

9字头与市区有效接驳

进一步优化调整地面公交线网,增设小区延伸和区域袖珍线路,方便区域出行以及完善与轨道交通、公交干线的衔接。分期分批将9字头地面公交线路,在三环路或四环路外实现与轨道交通线路、市区地面公交线路的有效衔接。

【校车班车】允许走公交专用道

学校周边一到上下学高峰就拥堵。此次北京出台的治堵措施特别提出,积极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缓解早晚高峰时段中小学周边交通拥堵。此外本市还将鼓励单位开行班车,允许机场大巴、校车和班车等可走公交专用道。新建400处公交信号优先系统,提高公交车辆运行效率;在公交车辆上新增1000套自动监测设备,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

北京市教委此前回应,校车走公交车道是有必要的,对出行安全有好处,已与交通委协调此事。据介绍,本市登记注册的校车共370余辆。目前,校车还无统一标志,无法清楚识别校车和非校车的差别。如推行校车制度,还需进行校车统一上牌、改装等环节。

五、新车购买:

本报讯 昨日,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表示,只要是在昨日24点前已经购车,或已经签订购车合同,并交付订金的购车者,在经过备案后,仍可按照旧办法办理登记上牌。

北京市交管局发布消息称,新购买的小客车,销售发票记载日期为2010年12月23日(含)之前的,仍可在2011年3月3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何时车到货 何时可上牌

近期,北京的汽车销售市场火爆,一些车型甚至出现了断货的情况。已经买了车但还未上牌,或是已经交了订金但尚未提车的购车者担心,新政实施后,是否需要摇号才能获得牌照?

“这次出台措施,我们考虑到市场现在的情况,考虑到购车情况。包括今天在内,以前都执行老办法。在23日之前已经开了发票,还可以继续按正常的手续来办理。规定是从24日正式施行,届时再买新车就要拿到指标。”周正宇说。

他表示,在政策正式出台前,北京市相关部门也进行了一定的市场摸底调查,“车源比较紧张,有相当一批购车人和销售商签了购车合同,也交了订金,就是选了车型、颜色,但是车还没有到。如果你有这样比较正规的手续,订车的手续,现在有一个登记备案,什么时候车到货了,你有这个备案就可以办理手续。”

凭备案确认证明办手续

周正宇说,备案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负责。购车者自己不用去备案,而是由汽车销售企业,在今天18时前,去属地的区县商务委办理窗口递交。将23日(含)前的小客车购车合同、订金收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等材料报送备案,经审核确认后,凭确认证明办理将来的相关手续。

同时,周正宇还强调,各汽车销售企业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 释疑

旧车更新 无需摇号直接获得新指标

将来如果换车还是否需要摇号才能上牌?买卖二手车是否附带车牌?

根据规定,如果市民要换车,在出售或报废旧车后,可以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但需要在6个月内完成登记上牌手续。而购买二手车,也必须先摇中指标,才能购买并上牌。

新政策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的,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并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证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这意味着,如果车主要换车,不需要摇号,可以直接获得新指标,但要在6个月内完成新车的登记上牌,否则新指标就将作废。

指标管理机构将根据交管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买二手车 先摇中指标方可买二手车

新政策规定,工商部门在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时,也将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并在发票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交管部门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时,要查验二手车的销售发票等材料。

这意味着将来购买二手车,也将首先需要参加指标摇号,摇中后获得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才能购买。本报记者 马力

■ 观察:调控小客车数量系“暂行”

北京市政府官员解释治堵限购政策,目前拥堵又将恢复到最高

限牌无疑是此次北京治堵措施中最受关注也最受争议的政策。

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刘小明坦言,北京的交通处于特殊发展阶段,机动车发展太快。“2009年北京机动车增加了51.5万辆,而香港一共才有58万辆。今年北京还要增加75万辆以上。

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则以北京环境治理为例,解释了控制机动车数量的原因。他说,北京的空气质量从1998年开始治理,到目前持续改善,没有任何反复。

“交通的治理,我们采取这么多措施,但是还不能像大气污染治理那样,这就和源头的高速增长有很大关系。”他拿出了北京近年拥堵曲线表,拥堵最高的是2007年,最低点则在2008年,目前交通拥堵又要恢复到2007年时的水平。

这一系列治堵措施,是否能立即见效?市交管局副局长李少明认为,造成交通拥堵应该是多方面的原因,这次出台的综合措施,对改善北京的交通状况肯定会起到积极作用。“这些措施的实施需要一定的过程,难以在短期内明显改善拥堵状况,但可以放缓交通拥堵加剧的速度。”

刘小明则明确表示,北京市希望通过治堵措施,确保中心城交通系统不进一步恶化,经过一段时间改善之后能有所缓解。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出台的小客车数量调控,北京用了“暂行规定”的字眼。周正宇表示,新政涉及到很多的个人、家庭和单位,难免有意外的情况,会尽最大的可能妥善管理,必要时也会对一些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新京报)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