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生产建设兵团行政管理部门、各全国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创业的方针政策,提高各级管理部门服务农民创业的能力和水平。我部定于2012年12月举办全国农民创业管理人员培训班,误工费赔偿标准。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国家有关扶持创业方针政策、农民创办和经营管理企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管理人员指导创业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方法以及创办企业和经营管理模拟实训等。 培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专题讲座、、情景模拟、沙盘演练等方式进行。 二、培训对象 各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工作人员及部分省(区、市)创业园区管理人员,每个单位不超过2人。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4日至6日,3日报到,7日离会。 地点:妙灵山庄(北京市北安河贝家花园路6号,电话:010-,) 四、培训证书 培训考试合格者将颁发“全国农民创业指导师”证书。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11月22日前将农民创业指导师培训报名表电子版报我部乡镇企业局产业发展处。各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参会代表同时报送2012年农民创业工作联系点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安排。 联系人:郭雪霞 赵长军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邮箱:xzqyjcyfzc@ 附件:农民创业指导师培训报名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11月13日 附件: 农民创业指导师培训报名表.doc 农办企〔2012〕33号.CEB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