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11年单项选择第40题) 1.王某出版著作一部,其税前稿酬为8000元,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王某稿酬所得的应纳税额是( )。 A.896元 B.1008元 C.1280元 D.1440元 【真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应纳税款=(每次收入-800)×20%×(1-30%);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应纳税款=每次收入×(1-20%)×20%×(1-30%)=896(元),因此本题选A. 【真题试题】(2010年单项选择第40题) 2.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零星、分散的高税率工业产品,一般采用的征收方式是( ) A.查账征收 B.查定征收 C.查验征收 D.定期定额征收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中的税款征收方式。在我国,税款征收方式主要有五种,即(1)查账征收,主要对已建立会计账簿、会计记录完整的单位采用;(2)查定征收,主要对生产不固定、账册不健全的单位采用;(3)查验征收,主要对零星、分散的高税率工业产品采用;(4)定期定额征收,主要对一些营业额、所得额难以准确计算的小型纳税人适用;(5)其他收方式,如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邮寄申报纳税等。由此可知,选项C是正确答案。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39题) 3.纳税人的下列业务行为中,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是( )。 A.出售办公用房一套 B.销售饲料若干吨 C.提供家用电器修理劳务 D.将20台笔记本电脑交给其他公司代销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营业税的税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据此可知,出售办公用房属于销售不动产,应当缴纳营业税。故选项A正确。 【真题试题】(2009年单项选择第40题) 4.关于税务登记的下列表述中,符合税收规定的是( )。 A.企业在外地没立的分支机构无须办理税务登记 B.事业单位无须办理税务登记 C.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6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开具基本存款账户时必须出具税务登记证件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税务登记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第1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第17条第1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据此可知,选项ABC均错误,D正确。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39题) 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甲公司的下列收入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 A.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 B.固定资产出租收入6万元 C.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 D.转让财产收入80万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中免税收入的范围。《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据此可知,选项C为正确答案。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40题) 6.根据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不同行业中,适用3%的比例税率计征营业税的是( )。 A.服务业 B.金融保险业 C.娱乐业 D.建筑业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营业税的税目税率。根据2008年11月修订前的《营业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委托书模板。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实行3%的税率;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实行5%的税率;娱乐业实行5%~20%的税率。据此可知,选项D为正确答案。 【注:根据2008年11月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5%;娱乐业的税率为5%~20%.】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11年多项选择第69题) 1.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发生在我国境内的下列行为,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有( )。 A.甲公司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B.乙公司供应电力 C.丙公司转让房产 D.丁公司出租土地使用权 【真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营业税是指通过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及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包括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注意:我国对劳务活动征收两种税:增值税与营业税。涉及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一般征收增值税;涉及不动产、无形资产和除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外的其他劳务一般征收营业税。例如:修理劳务,(1)作为增值税的应税劳务,要求所修理修配的对象是有形动产,例如修理汽车;(2)作为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要求所修理的对象是不动产,例如修理房屋。本题AB属于增值税范围,CD属于营业税范围,据此选CD. 【真题试题】(2010年多项选择第69题) 2.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过程中准予扣除项目的说法,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有( )。 A.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销售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B.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 C.企业发生的招待费支出,一律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D.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中准予扣除的项目问题。《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9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据此可知,选项A错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41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第43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据此可知,选项BD正确,C错误。 【真题试题】(2010年多项选择第70题) 3.下列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有( )。 A.境外金融机构为境内的金融企业提供服务 B.境内石油公司销售位于中国境外的不动产 C.境内高科技公司将某项专利转让给境外公司 D.境外房地产公司转让境内某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营业税的征收范同。《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据此可知,选项AD正确。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70题) 4.甲公司在经营期间,卖出图书1万册、DVD音像制品2000套,将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2项转让给他人,同时还出售公司所有的房屋2套,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上述经营标的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A.1万册图书 B.2000套DVD音像制品 C.2项外观设计专利 D.2套房屋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2008年11月修订前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2008年11月修订前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据此可知,选项AB所述事项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CD所述事项则是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因此,选项AB正确。 【注:2008年11月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2008年11月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三、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11年分析第87~90题) 甲公司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销售收入6000万元;(2)销售成本(含税金)4000万元;(3)销售费用800万元(其中广告费600万元);(4)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0万元、研究新产品开发费用100万元,研究开发费用依法可按50%的标准加计扣除);(5)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中因向其他企业借款500万元按利率10%支付利息50万元,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6%);(6)营业外支出50万元(其中向税务局支付2009年未纳税款产生的税款滞纳金2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款10万元)。 【真题试题】(2011年案例分析第87题) 1.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 )。 A.10% B.15% C.20% D.25% 【真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1)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2)低税率为20%,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体现了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 【真题试题】(2011年案例分析第88题) 2.甲公司的上述费用支出中,依法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的项目是( )。 A.广告费600万元 B.业务招待费100万元 C.财务费用100万元 D.向贫困地区的捐款10万元 【真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税前扣除(即扣除这些费用支出不计入纳税额的范围)。 A.广告费6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广告费按照当年销售收入的15%扣除,其余部分则不得扣除。本案当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6000 ×15%=900(万元),因此本案可以扣除900万元(不计入纳税额范围),而本案中的广告费只有600万元,因此准予全额扣除,不计入纳税额范围。 B.业务招待费1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进行扣除。因此:100 ×60%=60(万元);5‰X6000=30(万元)。因此B项100万元中的30万元扣除而不计入纳税范围,剩下70万元则计入纳税范同。 C.财务费用1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本案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中因向其他企业 借款500万元按利率10%支付利息50万元,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6%),按照以下标准处置: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不纳入计税范围。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则不予扣除。由于本案属于“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因此本案借款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500万元×6%=3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即支付费用的50万元中的30万元可以扣除而不纳入计税范围,但是剩下20万元部分不得扣除须纳入计税范围。 D.向贫困地区的捐款10万元。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不纳入计税范围。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纳入计税范围。 因此: 第一步,先计算出年度利润总额(会计利润总额):6000-(4000+800+600+100万+50万)= 6000-5550=450(万元) 第二步,再计算出扣除额:450 × 12%=54(万元)(准予扣除),现在向 贫困地区捐款只有10万元,所以可以全额扣除,不计入纳税范围。综上,AD项可全额扣除,不计入纳税范围;其他两项是部分扣除,部分不扣除,部分计入纳税范围,部分不计入纳税范围,所以选AD. 【真题试题】(2011年案例分析第89题) 3.甲公司2010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450 B.490 C.492 D.540 【真题解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凋增所得额、调减所得额)具体到本题: (1)会计利润总额=6000-4000-800-600-100-50=450(万元) (2)广告费调整所得税额=600-6000 × 15%=-300(为负数,则说明广告费可全部扣除不用纳税) (3)业务招待费调整额:100×60%=60(万元);且6000×5‰=30(万元),根据以上相关分析,只能扣除30万元,剩下70万元必须纳税,即调整额=100-30=70(万元)(调增) (4)新产品研发调整额按50%加计扣除,则减所得额=100 × 50%=50(万元)(调减) (5)根据以上相关分析,利息费用调整额=500 ×(10%-6%)=20(万元)(调增) (6)企业发生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450 × 12%=54(万元),现在只有10万元,准予全额扣除而不纳入计税范嗣。 (7)税收滞纳金2万元,不能扣除,必须纳税。 因此: 应纳税所得额=450+70-50+20+2=492(万元),选C. 【真题试题】(2011年案例分析第90题) 4.甲公司201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是( )万元。 A.67.5 B.73.5 C.73.8 D.98.4 【真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额。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因此: 492 ×15%=73.8(万元)。 【真题试题】(2010年案例分析第87~90题) 甲公司是一家主营图书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在2009年度,甲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1)销售图书取得不含税收入40万元;(2)转让一项专利技术给日本境内的公司,获得收入20万元。此外,甲公司的股东李某在该年度取得公司分配的红利3万元,同时自己撰写的著作出版获得稿酬2万元。 【真题试题】(2010年案例分析第87题) 5.关于甲公司想申请税务机关认定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年应税销售额必须在50万元以上 B.甲公司的年应税销售额必须在80万元以上 C.甲公司的年应税销售额必须在10万元以上 D.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与销售额无关,取决于公司是否想申请 【真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增值税中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规定:“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在本题中,由于甲公司主营图书销售,并非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故其年应税销售额必须在80万元以上,才能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此可知,选项B正确。 【真题试题】(2010年案例分析第88题) 6.假定甲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则销售图书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应当适用( )。 A.17%的税率 B.13%的税率 B.6%的征收率 D.3%的征收率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可见,选项D是正确答案。 【真题试题】(2010年案例分析第89题) 7.关于甲公司转让专利给日本境内的公司取得的收入,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可以免征增值税 B.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但可以免征营业税 C.既需要缴纳增值税,也需要缴纳营业税 D.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本题考查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据此可知,转让专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过,《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在本题中,由于甲公司是向日本境内的公司转让专利技术,故而也不应缴纳营业税。由此可知,选项D正确。 【真题试题】(2010年案例分析第90题) 8.股东李某取得的上述收入中,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合计为( )。 A.元 B.元 C.8240元 D.8000元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6条第1款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据此可知,李某取得的红利3万元,减除额为0,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再乘以20%的税率,则应纳税额为6000元。李某获得的稿酬2万元,减除20%的费用,应纳税所得额为元。其稿酬应缴纳的所得税额为元×20%×(1-30%)=2240元。两项合计,可知李某的应纳税额为8240元。故选项C为正确答案。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7~90题) 甲公司主要从事服装批发业务,总公司设在中部某省的省会城市,同时,在该省的三个县分别设立了A、B、C三个分公司。但三个分公司与总公司一起实行统一核算。2009年4月,甲公司总部销售了价值5万元的服装,同时,将价值2万元的服装交给了乙公司代销,将价值3万元的服装由A分公司移送至C分公司进行销售。2009年5月,甲公司将价值5000元的服装分发给公司员工,作为劳动节福利。税务部门对甲公司进行增值税征收时,发现甲公司已经经过税务机关的认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另查明,甲公司在销售服装的同时还发生了相应的服装运送等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请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法的规定, 回答以下问题: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7题) 9.根据增值税法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界定,甲公司的年应税销售额应在( )万元以下。 A.80 B.90 C.100 D.180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法中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标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第1款规定:“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据此可知,选项A为正确答案。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8题) 10.计征甲公司应当缴纳的增值税时,应当适用( )。 A.13%的低税率 B.17%的基本税率 C.6%的征收率 D.3%的征收率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税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在本题中,因甲公司主要从事服装批发业务,故应适用17%的税率。选项B正确。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89题) 11.甲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属于增值税定的视同销售货物情形的是( )。 A.甲公司自身销售价值5万元的服装 B.甲公司将价值2万元的服装交给乙公司代销 C.甲公司将价值3万元的服装由A分公司移送给C分公司销售 D.甲公司将价值5000元的服装作为福利分发员工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法中视同销售货物的情形。《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据此可知,选项BED是正确答案。选项A所述内容就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所称的“销售货物”,而不应“视同销售货物”,故而不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9年案例分析第90题) 12.对于甲公司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劳务的行为,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 A.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B.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务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C.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但应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分别计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D.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税,由税务征收机关A由裁量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法中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问题。《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 范围的劳务。“”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第6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可知,选项A是正确答案。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87~90题) 张某是北京市居民,现供职于某韩语培训学校,2008年9月获得工资收入5000元,当月,获得国债利息收入5000元,储蓄存款利息收入l0000元,另有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收入5000元。李某是韩国公民,2006年10月1日来到北京,一直在中国境内居住,并在该韩语培训学校担任韩语教师,属于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的税前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2800元)。2008年9月,李某获得工资收入元,当月,李某撰写的《韩语三月通》一书在北京某出版社出版,获得稿酬收入元。王某是该韩语培训学校的临时工作人员,2008年9月获得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8000元,当月,王某还获得某保险公司一次性保险赔款元。张某、李某、王某的以上各项收入皆为税前收入。 请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87题) 13.张某、李某、王某的下列收人中,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的是( )。 A.张某的国债利息收入5000元 B.张某的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元 C.李某的稿酬收入元 D.王某的保险赔款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问题。《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该法:“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据此可知,选项AD是正确答案。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88题) 14.张某2008年9月份的收入中,个人所得税的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 A.元 B.元 C.元 D.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问题。《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在本案中,张某的月工资收入5000元,减去应扣费用2000元,则工资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是3000元;国债利息收入5000元,因免纳个人所得税,故应纳税所得额是0元;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元,属于利息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元;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收入5000元应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张某的应纳税所得额总数为元,故选项D正确。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89题) 15.李某2008年9月份的收入中,个人所得税的当月应纳税额为( )。 A.3305元 B.3465元 C.4665元 D.5065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问题。《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第6条第1款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李某的工资收入元,减去应扣费用2800元,其应纳税额为7200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可知,李某的工资收入应纳税额为:500×5%+1500×10%+3000×15%+2200 × 20%=1065(元)。或者按照速算扣除法计算,结果为:7200×20%-375=1065(元)。另外,李某的稿酬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元。故其稿酬收入的应纳税额为 ×20%×(1-30%)=2240(元)。可见,李某的总纳税额为:l065+2240=3305(元)。因此,选项A为正确答案。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90题) 16.王某2008年9月份的收入中,个人所得税的当月应纳税额为( )。 A.1280元 B.1440元 C.5280元 D.5440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问题。《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据此可知,王某获得劳务报酬收入8000元,其应纳税额为: (8000-8000×20%)×20%=1280(元)。保险赔款元属于免税收入。因此,王某的应纳税额为1280元,选项A正确。 转发分享: 将文章“”转发至新浪微博、QQ空间、人人网等网让更多网友分享。 分享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