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人大代表郑坚江建议修改婚姻法 女性18岁可结婚

时间:2014-04-15 11:36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记者 江耘)全国人大代表、奥克斯集团董事长郑坚江4日在北京表示,如今人们的生活观念已发生变化,建议对结婚年龄进行修改和完善。

  中新社北京3月4日电 (记者 江耘)全国人大代表、奥克斯集团董事长郑坚江4日在北京表示,如今人们的生活观念已发生变化,建议对结婚年龄进行修改和完善。他建议,男结婚年龄应改为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中国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规定:“男20岁,女18岁始得结婚。”《婚姻法》1980年进行了修改,将结婚年龄修改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当予以鼓励”。

  “多数国家的结婚年龄为20周岁或18周岁。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是结婚年龄偏大的国家。”郑坚江建议,根据中国现在国情,结婚年龄需要修改。

  在郑坚江看来,确定合适的结婚年龄应当基于这两种因素:一是自然因素,即人的身心发育程度。二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其他社会条件。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2012年就曾建议修改结婚年龄,建议将男女法定结婚最低年龄定为18岁。取消男年满25岁、女年满23岁晚婚年龄限制。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曾对此回应认为,中国在生育政策上少生、优生的政策没有变化,计划生育的国策不变,法定婚龄也不会改变。

  自2014年年初起,浙江、江西、安徽、天津、北京等省份已陆续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郑坚江对此表示,1980年时中国修订的《婚姻法》,将男女法定结婚年龄各提高两岁,这是从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角度考虑,但现在,中国已调整独生子女生育政策,修改法定结婚年龄也应提上日程,恢复1950年的法定结婚年龄。

  郑坚江还认为,若结婚年龄提前,有利于延缓目前的老龄化人口结构及优化生育;有利于年轻人更早进入社会,更早承担责任,增加成熟度和责任感。(完)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