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务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颁布后,“一行三会”先后出台自贸区相关政策与管理办法。特别是2013年12月2日,人民银行公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勾勒出一幅自贸区金融改革路线图。而在具体实践操作层面,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空间有多大、如何防范资本大举流入风险等,则成为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为此,本刊编辑部约请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从业者及专家撰写文章,针对自贸区金融服务相关话题进行探讨。 对外贸易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支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建设是我国的一项重大决策,其中心任务就是通过改革试点,促进贸易、投资的便利化。以自贸区建设为契机,通过金融创新有力支持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是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重大课题,也是实现自身业务发展的重要机遇。助力自贸区金融创新实践,商业银行贸易金融业务空间广阔,大有可为。 自贸区建设对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意义重大 受制于外部需求疲软、人民币升值以及劳动力成本升高带来的产业外移及结构调整,我国对外贸易增速逐步放缓,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减弱。在国际贸易格局持续变化的大环境下,我国亟须通过改革,逐步适应国际规则变化、转变贸易增长方式、提升贸易便利水平和增长活力。在现阶段全力推进自贸区建设、深化贸易及投资便利化改革,对推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充分发挥贸易对经济结构调整、产能过剩的调节作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设立自贸区是应对国际贸易格局变化的战略选择。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积极推进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谈判,制定符合发达国家利益的全球贸易新标准。目前,我国主要贸易合作伙伴均已参与有关谈判,我国如游离在体制规则之外,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对国际贸易规则的话语权,面对新的贸易与投资壁垒,甚至面临在国际贸易中再次边缘化的风险。通过设立自贸区,我国可以在一个相对可控的范围内,通过推进投资管理和服务业开放的试点改革,探索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发展机制,逐步形成应对国际贸易规则变化的缓冲区和示范区,从而有助于我国进一步提升应对TPP和TTIP的主动性,为未来融入国际贸易新机制,推进贸易发展积累经验。 自贸区是我国推动贸易便利化的试验场。国际贸易便利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国际贸易的效率、质量和规模,而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贸易监管政策的简化和完善、贸易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的有效释放。自贸区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为中心任务,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制度保障,努力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妥善处理好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力求减少行政管理成本。其中,减少对海关监管、资金流动、投资准入等事项的管制,将切实提升自贸区贸易的便利化水平,相关监管模式一旦成熟,可以很快向全国复制、推广,成为提升全国贸易发展水平的助推器。 自贸区建设是我国助推人民币国际化的新引擎。自贸区以金融创新和改革为抓手,试点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资本账户开放,一方面有利于扩大人民币在贸易、投资、保险等领域的运用,加速人民币对外流动;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更方便地运用人民币资金进行各种支付清算、外汇兑换、投资保值等交易,为境外人民币回流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运用渠道,最终形成“出、转、回”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人民币资金循环。到2013年第三季度末,境外非居民人民币存款达1.2万亿元,境外人民币存量已经初具规模,自贸区试点政策无疑为人民币更大规模的跨境使用和流转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从而使人民币国际化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新驱动力。 自贸区将全面带动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是借助上海独特区位优势、发挥龙头作用带领全国贸易发展的重要布局。上海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具备良好的自然条件与经济基础,但服务水平、管理能力与发展机制等软实力与全球重要的贸易中心仍有较大差距。自贸区建设将有效突破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发展面临的软实力瓶颈,逐步形成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以层次更高、功能更加完善的国际贸易平台,带动全国贸易的持续发展。 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引领国际贸易发展方向 国务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颁布后,“一行三会”先后出台自贸区相关政策与管理办法,2013年12月2日,人民银行公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自贸区的金融监管原则与方向。从发布的各项政策看,自贸区金融创新深度契合企业国际贸易发展的诉求,顺应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变化,为未来我国国际贸易发展引领了方向。 第一,探索投资便利化,以跨境投资带动贸易规模提升与贸易方式转变。自贸区在投资便利化上实现重要突破。根据《总体方案》,外商投资企业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自贸区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大大简化了审批手续。同时,《意见》也明确跨境直接投资与前置核准脱钩相关政策,简化了跨境直接投资跨境收付、兑换业务流程。自贸区投资便利化程度的加深,有效契合了境外企业、国内“走出去”企业拓展投资领域、提高投资效率的需求,跨国企业入区投资与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有望加快,区内贸易方式从一般货物贸易向转口贸易、服务贸易的转变也将提速,贸易活动将更加活跃,自贸区与境内外更高层次、更加广泛、更大规模的投资及贸易活动空间将有效打开。 第二,建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资金跨境流动助推总部经济。建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是自贸区金融创新的一大亮点。根据《意见》,自贸区在坚持“一线完全放开,二线有效管住”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分账核算管理的方式,允许试验区内居民开立居民自由贸易账户,非居民开立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上海地区金融机构设立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从而构建起“三位一体”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的建立,实质上在自贸区内形成了一个与境内其他市场有限渗透、与国际金融市场高度融通的区内金融市场体系。借助该体系,跨国公司可以更加便利地实现资金在境内、区内、境外机构间的灵活调拨与归集,上海作为跨国公司集团总部的吸引力将进一步提升,有力助推总部经济发展;贸易合同双方也因为有更多的账户开立选择,可以广泛利用更加便捷、成本低廉的银行跨境支付结算渠道,提高进出口贸易的效益与效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