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2 > 遗嘱范文 >

中国银行副行长陈四清:自贸区的银行服务创新(3)

时间:2014-02-18 17:46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产品创新研发一体化。自贸区金融环境复杂多样,单一功能的银行产品很难有效满足客户差异化的需求,必须加强贸易金融产品组合研发。一是加强不同贸易金融产品之间的功能搭配和嫁接,尤其要特别重视现金管理业务与供

产品创新研发一体化。自贸区金融环境复杂多样,单一功能的银行产品很难有效满足客户差异化的需求,必须加强贸易金融产品组合研发。一是加强不同贸易金融产品之间的功能搭配和嫁接,尤其要特别重视现金管理业务与供应链金融、跨境人民币等业务的组合研发,将现金管理业务作为贸易金融产品与客户财务体系准确对接的桥梁和纽带。二是加强贸易金融业务与金融机构业务的组合研发,充分利用自贸区同业业务资源。三是加强贸易金融业务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券商、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不同业务平台的联动,努力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综合服务方案。

客户营销拓展一体化。一是自贸区分支机构要做好区内客户的营销拓展,把握客户需求,并有针对性地配套产品。二是境内其他地区分支机构要与自贸区分行密切配合,了解在自贸区注册、在自贸区外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客户业务需求,加强客户拓展。三是商业银行总行要建立与集团总部或地区总部设在上海的跨国公司及大型集团企业的联动营销机制,通过总分行联动营销、海内外机构一体化营销,全面掌握集团企业的自贸区相关业务需求,提供全面综合性的产品服务方案。

资产负债管理一体化。《意见》明确自贸区业务计入其法人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核算,流动性管理以自求平衡为原则,同时允许自贸区金融机构有条件地在境内境外市场筹措资金。在自贸区资产负债业务规模有望逐步放大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要不断提高资产负债的一体化管理能力,从集团层面做好自贸区业务规模、资金的合理摆布,妥善处理好自贸区与其他地区的资源配置关系,确保自贸区相关业务的持续发展。

风险内控管理一体化。随着自贸区改革深入,客户信用风险、利率汇率风险、合规风险、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类银行经营风险将进一步显现。商业银行要尽快建立更为完善的自贸区风险内控模式与管理方案,不断增强自贸区与境外、境内区外业务风险的联动防控能力,创建具有自贸区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风险管理新模式”。

信息平台建设一体化。信息科技是商业银行未来业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商业银行在建设自贸区分账管理系统的同时,要做好与现有业务系统的对接和同步更新,特别要重点做好电子银行渠道、现金管理系统平台的功能完善工作,使系统功能有效满足监管和客户的需求。■陈四清 作者系中国银行副行长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