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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务献血的种种——采访自血站的情况汇报

时间:2012-09-07 02:41来源:媛媛19801025 作者:學會yoga安静 点击:
“奶奶病了要输血,医院说,没有。赶紧翻出当年的几个献血证明,记得当初捐血时的承诺:家人有需要时,凭证可以优先免费用血。不料得知,这些证都没用,现在要用血,必须要再去捐等量的血,然后再来花钱买血。先不说当初的承诺,我最不能理解的,是这救命血

“奶奶病了要输血,医院说,没有。赶紧翻出当年的几个献血证明,记得当初捐血时的承诺:家人有需要时,凭证可以优先免费用血。不料得知,这些证都没用,现在要用血,必须要再去捐等量的血,然后再来花钱买血。先不说当初的承诺,我最不能理解的,是这救命血是要免费送换高价买的资格,什么逻辑?”

我发完这条微博后,3小时内已经被转发2000多次,直到我删除这条帖子之前,不到20个小时被转发15,638次,在留言里,我看到各种痛心疾首,还有不少人在铺陈类似遭遇,骂职能部门失职,怨恨诚信破产……总之,负能量集中爆发,来势汹汹,我丝毫没有为这些共鸣感到欣慰,反而心有戚戚,始终相信,社会不应也不至于此,真相在哪里?

@广州献血联系到我,“广州市无偿献血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何军先生在电话里,回应了我所有的质疑,包括“直系亲属”的定义、献血证的有效期和适用范围、“互助献血政策”的施行原则等等。多年的采访经验,从对答的自信度判断,我听出他的回答都应该是没有包装过的,或许可信。

何军坦承,按照血站的规定:直系亲属仅指献血者的父母、子女和配偶。然而吊诡的是,这个对于直系亲属的描述,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找不到依据,而类似的范围规定,我只在《刑事诉讼法》中找到对应的描述;而在《民法通则》中,直系亲属则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比献血部门所规定的适用范围大得多。对于双重标准,何军用了我们非常熟悉的句子来解释:“这是上级单位制定的标准,我们只管执行”。

事实上,能否获得免费用血,这并不我最关心的问题,家人病了,并且达到需要输血的程度,无论如何也谈不上是小病痛,如何能尽快获得血源,这自然是我们最关心的事情。按照医院的说法,要获得血源,前提是要参与“互助献血计划”,我们必须拿着一张《互助献血申请表》,到血站再次捐献等量的血液,然后医院才能凭盖章后的证明批准用血,在询问时,医生还说了一句,批准使用的血源未必能与互助捐献等量,可能会更少一些。

当然,就算申请获批,这些血源是需要花钱买的,血站给出来定价标准:240元/200ml。然而,这个价格只是适用18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的公民,而年龄在此之间的公民,如果从来没有过献血经历,那费用则是三倍于240元,即是720元/200ml,多出来的这笔费用,血站称为“互助金”。

我和何军先生的通话持续了28分钟,我能听出何军先生的语气中,藏着有委屈的情绪。他不止一次向我抱怨市民不能理解他们的工作,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向我解释他们已经很努力工作。在北上广三大城市中,广州血站的工作人员只有300人,这300人包括所有街面献血车上的采血人员,检验、储存、运输等等所有环节。而北京和郑州都有超过500人的机构,然而广州每年采血总量达到100吨(全血),有50多万人参与献血,这个成绩在国内大城市中位列第二……我还是打断了何军的话,我说:当然,我们对这些规矩都不懂,当年还是学生,捐血都是做善事的本能使然,老师大手一挥,喊出:“一人献血,全价受益”的口号,抡起手臂就慷慨了。谁曾想到这背后的规则,更没有人和我们主动说过这方方面面,何况,就算我再有想象力,也想象不出献血法规这对于“直系亲属”的描述,是参考刑法而非民法通则的呢?

这一通电话,解答了我心中的一些疑问,但我还不满意。看着网络上的骂声还在蔓延,我有点着急,于是决定直接跑到广州血液中心,糊弄过看守的保安,直接找到电话中的何军先生。几经周折,终于打听到何军先生的办公室,看见他时,他正忙于回应《潇湘晨报》一位记者的采访,是我把电话给这位记者的,他很负责任,执着地要找到直接当事人确认所有的听闻。

看见我的忽然到来,何军先生先是有些诧异,随即大方地和我握手,我们轻松地聊开了。在得知我还叫来了《广州电视台》的记者时,何军先生决定帮我联系“广州血液中心”主任,付涌水先生,让他接受我们的采访。

第一印象是,我不知道http://www.5law.cn/b/a/falvzhuanti2/zhixiqinshudefanwei/2012/0904/29745.html。付涌水是一位儒雅的先生,从他递过来的名片我得知,他是“中山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的博士生导师。这让我对这个机构有了一定得好感,在我的经验里,如果一个机构是由一位真正的学者来领导,通常会更真诚和实在一些。

我简单把这几天的遭遇告诉了付老师(请允许我这样尊称一位学者),并坦承,我最不能理解的,是所谓的“互助献血政策”,按照医院的说法,如果我不同意这个计划,我奶奶的血源便没了着落?付老师首先摆出了《献血法》的第十五条:“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这个法规是1998年就开始实施的,并不是这几年才开始。我继续问道:这个法规的描述都是指导性的,并没有任何强制执行的依据。付:确实如此,互助献血政策是一个指导意见,并没有强制的效力,但在实际操作时,由于临床用血量很大,血库供应吃紧,尤其是近些年,有一些医院会更强调这个政策。我接着问:如果我们坚决不参与计划,是否真的没有买血的资格?付:在这种情况下,医生会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如果病人家属实在不符合捐献要求,这个是可以不作要求的,但如果有可能,医生还是会力劝病人家属参与互助计划,以保障血液的供应。

顺着这个问题,付老师还解释了向18-55周岁间无献血经历的病人,收取三倍互助金的政策。他说,这个政策是为了让参与了无偿献血活动的人更公平。另外,多出的费用是可以有条件返还的,如果病人在接受输血后6个月内,其直系亲属参与义务献血,则可以退还。另外,经过查实,如果病人直系亲属中无人符合捐献要求者,同样可以要求退还。

听完这段解释,我对于“互助献血政策”开始有些清晰了,首先,这个政策是自1998年开始就有,而且是一个没有强制性的指导性意见,实在不愿意参与,是完全可以要求医院提供血源的。在晚上的新闻节目中,记者发现在市内采血车上的群众,多数都是因为这个“互助献血政策”而来的,但据付老师介绍,在广州所有血液来源中,普通无偿捐献比例占90%,而“互助”而来的仅有10%。

最后一个问题,我必须搞清楚这240块得单位血价格是如何组成的。因为在逻辑上,互助献血计划里的一进一出,并不对等,血咱们是免费送出去了,但换回来的血却是要花钱买的,这也是大家最难理解的地方。面对这个问题,付老师是这样回答的:事实上,血真的免费返还给患者的,240块根本就不是血液本体的价格,而是周边的费用。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我得到了一个大致的费用组成清单。大概是这样的:血袋20块、各项检测费用180块、储存,成分分离费用40块。付老师还特别提到,在血液产品中,还有一类更贵的,叫“血小板”,一个单位的血小板价格达1400元,这笔费用中,其中进口的血袋价格就要1000元(国产只需600元,但付老师说他们不放心用)。我接着问,这些物料是如何定价的?有招标吗?答案是:定价是国务院,发改委统一制定,供应商全国就这一两家,基本就是公价。

“即便如此,血站的经费还是远远不够,以广州血站为例,每年市财政还要专项拨款3-4千万给我们维持运转”。我也了解到,血站的经营是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式,也就是所有的收入都必须上缴财政,所有的花销都只能通过预算申请拨款这个渠道,我记得何军先生在电话里和我强调过,每天晚上4点以后,血站里面是没有一分钱的,都必须即日上缴财政。

也许,真如何军先生所说,作为普通市民,我们对于这个行业知之甚少,这自然会导致了许多的误会。我也能察觉,何军和付老师对于媒体的各种提心吊胆,在电梯里,何军和我抱怨道:下午一个网站在写这个报道,我特意跟帖,把一个政策规定写清楚,但却被那个网站删除了。看着何军无奈的表情,我忽然问了付老师一句:红十字会和你们有什么关系?付老师迅即抢过话来:没有任何关系,在《献血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红十字会最多只是充当协助工作,而广州血站的现实是直属市卫生局领导,分管市长直管血站工作,没红十字会啥事。

采访结束后,我感叹了一句:再高尚的工作,如果是藏起来偷偷摸摸地干,都会召来非议。透明和阳光才是杀死各种细菌的唯一途径,因为信息不公开透明而吃的亏,已经不少教训。

我只能说,通过这件事,我理解了血站的工作流程,也愿意相信广州血站在这其中是经得起质疑的。但这绝不代表我能满意这个现实,因为慈善诚信破产而导致血荒,不从源头着手重树形象,而是选择用行政手段保障用血安全,这个逻辑始终有不妥,逃避,只会离理解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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