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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公交车拒载拾荒老人违法

时间:2012-09-27 18:02来源:白由 作者:木灯故事 点击:
据某媒体报道:17日,福州123路公交车拒载一名拾荒老人,当老人转乘第二辆公交车时,同样遭遇拒载。连续两名司机对于拒载拾荒老人都作了明确的“解释”:“捡垃圾的,谁会让他上来?” 背景事件: 据某媒体报道:17日,福州123路公交车拒载一名拾荒老人,当

据某媒体报道:17日,福州123路公交车拒载一名拾荒老人,当老人转乘第二辆公交车时,同样遭遇拒载。连续两名司机对于拒载拾荒老人都作了明确的“解释”:“捡垃圾的,谁会让他上来?”

背景事件:

据某媒体报道:17日,福州123路公交车拒载一名拾荒老人,当老人转乘第二辆公交车时,同样遭遇拒载。连续两名司机对于拒载拾荒老人都作了明确的“解释”:“捡垃圾的,谁会让他上来?”

这可能只是一个偶然事件,也许只与个别司机道德水平、法律意识、职业素养相关。但是司机却接连表现了相同的冷漠,不得不说,这两名司机所在的公交公司并没有为公众提供合格的司乘人员。我们并不要求每位司机都能像“最美丽司机”吴斌先生那样舍己为人,谱写生命的赞歌,但是公交公司确有责任为市民提供技术过硬、有着最基本职业素养的司乘人员。

律师点评:

江西倞玖詹冬林律师对此事件做了详细的点评

詹冬林律师说:排除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人格尊重,单从的角度来说拒载也是不合法的。
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四种:、要约—承诺、招投标、实际履行。本事件属于第二种情形,只要公交车在正常从事公交客运活动,就视为对所有有需要的人的一种要约,没有身份限制,只要客户上了车就是对公交公司要约的一种承诺,彼此之间的客运合同成立并生效,只要乘客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客运合同就有效。
本事件公交车拒载的合法理由只有两个:拾荒老人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合同无效或者拾荒老人不付运费,不主要债务,合同公交公司单方解除。
从媒体报道来看,公交车的司机只是因拾荒老人的身份而拒载,其理由不合法,公交公司与拾荒老人之间的客运合同是合法成立的、有效的合同。所以,公交公司已构成违约,公交公司应对其员工两名司机进行教育并处分,对给拾荒老人带来的损失应给予赔偿。

人们希望看到这起事件中违法司机得到应有处理,也希望这起事件能给当地乃至全国公交行业敲响警钟,请尊重每位乘客合法权利。

(本文来源:中国法律网 詹冬林 所属:)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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