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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死亡后扶养直系支属的范畴界定

时间:2014-03-11 16:21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企业职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界定

 

 

劳动保险条例实验细则批改草案第四十五条划定:工人人员的直系支属,其首要糊口来历,系依赖工人人员供应,并合于下列各款划定之一者,均得列为该工人人员的扶养直系支属,享受劳动保险报酬:
 一、祖父、父、夫年满六十岁或完全损失劳动力者;
 二、祖母、母、妻未从事酬金的事变者;
 三、后世(包罗养后世,前妻或前夫所生后世,非婚生后世)、弟妹(包罗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十六岁;
 四、孙后世年未满十六岁,其父死亡或完全损失劳下手段,母未从事有酬金的事变者。
 第四十六条工人人员自幼依赖他人供养长大,现供养人男年满六十岁或完全损失劳动力,女未从事有酬金的事变,须依赖工人人员本人扶养且配合栖身者,得以扶养直系支属论。
 第四十七条工人人员因工死亡后,其遗腹子得列为扶养直系支属。
 第四十八条工人人员的扶养直系支属,如不与工人人员同在一处栖身,须取得其地址地当局构造证明,确系依赖工人人员扶养,方得列为扶养直系支属。

 

山东省社会劳动保险奇迹处关于企业职工

扶养直系支属确定有关题目的复函

2004/1/7

(〔99〕鲁社险字15号1999 年8月30日)

枣庄市社会劳动保险奇迹处:

你处《关于扶养直系支属“祖母、母、妻未从事有酬金的事变者”题目的请问》(枣社险〔1999〕29号)收悉。按照国度和我省有关划定,经研究,复原如下:

一、职工之祖母、母、妻年满50周岁,未从事有酬金的事变或有较量不变的收入来历,首要糊口来历确系由职工本人提供,以维持相等于内地住民最低糊口程度的,可列为该职工的扶养直系支属。

二、职工之母、妻不满50周岁,有劳下手段,可通过劳动,得到劳动酬金,可以或许维持相等于内地住民最低糊口程度的,不该列为该职工的扶养直系支属;如经判断,完全损失劳下手段,又无其余收入来历,确系由职工本人提供收入维持根基糊口的,可列为该职工的扶养直系支属。

 

因公死亡职工扶养支属范畴划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

《因工死亡职工扶养支属范畴划定》已于 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集会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因工死亡职工扶养支属范畴划定

第一条 为明晰因工死亡职工扶养支属范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拟定本划定。

第二条 本划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扶养支属,是指该职工的夫妇、后世、怙恃、祖怙恃、外祖怙恃、孙后世、外孙后世、兄弟姐妹。

本划定所称后世,包罗婚生后世、非婚生后世、养后世和有供养相关的继后世,个中,婚生后世、非婚生后世包罗遗腹后世;

本划定所称怙恃,包罗生怙恃、养怙恃和有供养相关的继怙恃;

本划定所称兄弟姐妹,包罗同怙恃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可能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供养相关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 上条划定的职员,依赖因工死亡职工生条件供首要糊口来历,并有下列气象之一的,可按划定申请扶养支属抚恤金:

(一)完全损失劳下手段的;

(二)工亡职工夫妇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怙恃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后世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怙恃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后世已经死亡或完全损失劳下手段,其孙后世、外孙后世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怙恃均已死亡或完全损失劳下手段,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四条 领取抚恤金职员有下列气象之一的,遏制享受抚恤金报酬: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损失劳下手段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夫妇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第五条 领取抚恤金的职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时代,遏制享受抚恤金报酬。刑满开释仍切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划定的尺度享受抚恤金。

第六条 因工死亡职工扶养支属享受抚恤金报酬的资格,由统筹地域社会保险包办机构审定。

因工死亡职工扶养支属的劳下手段判断,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元地址地设区的市级劳下手段判断委员会认真。

第七条 本步伐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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