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债权人(即承包商,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债务人(即业主,以下称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鉴于乙方与丙方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的方式为丙方向乙方提供业主支付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甲方为丙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保证丙方履行 号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是指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 第二条 保证范围及方式 甲方为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的工程总价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 (大写),币种 。 甲方在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 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甲方代丙方向乙方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应由丙方支付的工程款,但支付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担保范围约定的金额,即不超过 元。 第四条 保证期间 甲方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应完成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 乙方必须全面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乙方发生下列违反主合同义务的情形,致使丙方不能全面履行主合同,则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1、 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2、 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质量完成工程建设; 3、 乙方未提供等额承包商履约担保。 二、丙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乙丙双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三、乙方将主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与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五、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监督丙方履行主合同,并对丙方在履行主合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和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六、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主合同义务,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七、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或乙方与丙方的另行约定免除丙方部分或全部义务的,甲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八、甲方在承担担保责任后,享有追偿权。 第六条 承担担保责任的程序 一、 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丙方未全面履行主合同义务的证明材料。如果乙方认为工程质量符合主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还需同时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索赔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投 标 保 证 函
保函编号:(工投字)第 号 (招标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项目投标,应投标人申请,我方愿就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保证范围及方式: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元。 本保证人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 年 月 日后至 年 月 日前未经贵方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中标后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如果投标人未中标,本保证人在贵方确定投标人未中标时即解除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承担保证责任(以选择项为准,在选项前的括号内填写 “Y”表示选择项,填写“N” 表示非选择项): ( )1、代投标人向贵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元; ( ) 2、如果招标人选择次低标中标,本保证人向招标人支付中标价与次低标价之间的差额,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证函第一条约定的保证范围,即不超过________元; ( )3、如果贵方选择重新招标,保证人向贵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证函第一条约定的保证范围,即不超过 ________元。 三、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签发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四、代偿时间:本保证人在收到贵方书面索赔通知后 日内,按照本保证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并附有说明投标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五、保函生效:自本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免责条款 1、如贵方未经保证人同意修改招标文件,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本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投标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导致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 七、争议的解决:如因上述担保发生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八、附则:本保函一式两份,招标人和保证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承包商履约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工履约)字第 号
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债权人(即业主,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债务人(即承包商,以下简称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鉴于乙方与丙方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的方式为丙方向乙方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甲方为丙方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保证丙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条 保证范围及方式 甲方为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的工程总价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为 元(大写),币种为 。 甲方在发生以下担保情形时承担担保责任:丙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的竣工验收。 甲方在上述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保证责任可选用以下方式(以选择项为准,在选项前的括号内填“Y”表示选择项,填“N”表示非选择项): ( )一、由甲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 ( )二、由甲方直接接管该工程或另觅经乙方同意的有资质的其它承包商,以便继续履行合同。 ( )三、甲方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但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所示保证范围约定的金额,即不超过 元。 第四条 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丙方承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必须全面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乙方发生违反主合同义务的情形,致使丙方不能全面履行主合同,则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二、丙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乙丙双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三、乙方同意丙方将主合同的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与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五、乙方在向甲方提出索赔前应当书面通知丙方,说明其违约 情况并要求其予以纠正。 六、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或乙方与丙方的另行约定免除丙方部分或全部义务的,甲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七、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主合同义务,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八、甲方在承担担保责任后,享有追偿权。 第六条 承担担保责任的程序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请求,必须提交索赔通知书,同时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单位出具的丙方违约的确认书。如果乙方索赔的理由是因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还需同时提供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索赔请求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 保 证 合 同
合同编号: (工总包向分包付款)字第 号
保证人(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债权人(分包商,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债务人(即总承包商,以下称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鉴于乙方与丙方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 号《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方式为丙方向乙方提供付款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甲方为丙方向乙方提供付款保证,保证丙方履行 号主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承包工程款。 第二条 保证范围及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 号主合同约定的丙方应支付甲方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 (大写),币种为 。 甲方在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丙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承包工程款。 甲方在上述保证范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 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有:向乙方支付丙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应当支付的工程款,但付款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范围,即不超过 元。 第四条 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付款截止日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丙方所签主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丙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乙丙双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三、乙方同意丙方将主合同的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与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五、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主合同义务,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六、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或乙方与丙方的另行约定免除丙方部分或全部义务的,甲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七、甲方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追偿权。 第六条 承担担保责任的程序 一、 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请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丙方未支付工程款的证明材料。如果丙方未支付工程款的理由是工程质量有问题,乙方还需同时提供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索赔请求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为 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总承包商付款-供货 保 证 合 同
合同编号: (工总包供货付款)字第 号
保证人(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债权人(即供货商,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债务人(即总承包商,以下称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鉴于乙方与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 号《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方式为丙方向乙方提供付款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甲方为丙方向乙方提供付款保证,保证丙方履行 号主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货款。 第四条 保证范围及方式 甲方为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 号主合同约定的丙方应支付甲方货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 (大写),币种为 。 甲方在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丙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货款。 甲方在上述保证范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 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有:向乙方支付丙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应当支付的货款,但付款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范围,即不超过 元。 第四条 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 乙方必须全面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乙方发生下列违反主合同义务的情形,致使丙方不能全面履行主合同,则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4、 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货物; 5、 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货物; 二、丙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乙丙双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三、乙方同意丙方将主合同的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与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五、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主合同义务,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六、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或乙方与丙方的另行约定免除丙方部分或全部义务的,甲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七、甲方在承担担保责任后,享有追偿权。 第六条 承担担保责任的程序 二、 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请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丙方未支付货款的证明材料。如果丙方未支付货款的理由是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索赔请求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需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为 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丙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工业主支付)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鉴于甲方与 (以下简称承包商)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乙方为甲方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保证甲方履行 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是指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方式 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工程总价的 %,数额最高不超 过 (大写),币种 。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乙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 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 乙方代甲方向承包商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但支付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所示保证范围约定的金额,即不超过 元。 第四条 保证期间 乙方的保证期间自甲乙双方与承包商签定的《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应完成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委托保证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 个工作日内,与承包商、甲方协商签订《保证合同》。 二、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承包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四、甲方保证对已经落实的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况,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将已落实的工程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监督。 五、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反担保,并及时交纳担保费。 第七条 反担保条款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八条 担保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担保费率,收取担保费。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二、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标委托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工投标)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鉴于甲方参加 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 (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五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保证是指乙方为甲方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保证,保证甲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 第六条 保证范围及方式 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乙方提供投标保证范围为数额 元(大写 元),币种为 。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一、 甲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 年 月 日后至 年 月 日前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 二、 甲方中标后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 甲方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乙方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投标人未中标,本保证人在招标人确定投标人未中标时即解除保证责任。 第七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有: 一、 代甲方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范围,即不超过 元; 二、 如果招标人选择次低标中标,乙方向招标人支付中标价与次低标价之间的差额,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范围,即不超过 元; 三、 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向招标人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范围,即不超过 元。 第八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自《投标保证函》签发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委托保证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二、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 四、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反担保,并及时交纳担保费。 第七条 反担保条款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八条 担保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担保费率,收取担保费。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担保费并落实反担保措施后 日内为甲方出具《投标保证函》。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工履约)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鉴于甲方与 (以下简称业主)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九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乙方为甲方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保证甲方严格履行 主合同中约定的交付工程的义务。 第十条 保证范围及方式 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工程总价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 (大写),币种为 。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交付工程。 乙方在上述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有: 一、 向甲方提供资金、设备或技术援助,使其能够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 二、 由乙方直接接管该项工程或另觅经业主同意的有资质的其他承包商,以便继续履行合同; 三、 乙方对业主的损失进行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所示担保范围约定的金额,即不超过 元。 具体形式由保证人、业主、甲方在另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约定。 第十二条 保证期间 自甲乙双方与业主签定的《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承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或代为实际履行主合同而支付的所有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 日内与业主、甲方协商签订《保证合同》。 二、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业主修改、变更主合同;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 四、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五、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反担保,并及时交纳担保费。 第七条 反担保条款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八条 担保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担保费率,收取担保费。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 效。 二、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 委托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工总包向分包付款)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鉴于甲方与 (以下简称分包商)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 号《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方式为甲方向分包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十五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乙方为甲方向分包商提供付款保证,保证甲方履行 号《分包合同》约定的支付分包商工程款的义务。 第十六条 保证范围及方式 乙方为甲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 号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支付分包商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 (大写),币种为 。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上述保证范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七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有:向分包商支付甲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应当支付的工程款,但付款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范围,即不超过 元。 第十八条 保证期间 自甲乙双方与分包商签定的《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付款截止日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 日内与分包商、甲方协商签订《保证合同》。 二、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三、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四、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分包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五、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反担保,并及时交纳担保费。 第七条 反担保条款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九条 担保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担保费率,收取担保费。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需由甲、乙 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承包商付款-供货 委托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工供货付款)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鉴于甲方与 (以下简称供货商)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乙方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担保,保证甲方履行 号主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 第二条 保证范围及方式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的范围是主合同的总价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 元(大写 ),币种为 。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担保责任: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 乙方在上述保证范围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 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有:代甲方向供货商支付主合同项下的货物款项。但付款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所示担保范围约定的金额,即不超过 元。 第四条 保证期间 自甲乙双方与供货商签定的《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 日,即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 %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 日内与供货商、甲方协商签订《保证合同》。 二、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三、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四、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业主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五、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反担保,并及时交纳担保费。 第七条 反担保条款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十条 担保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担保费率,收取担保费。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业主支付保证合同》 •《投标保证函》 •《承包商履约保证合同》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证合同》 •《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证合同》 •《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同》 •《投标委托保证合同》 •《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 •《总承包商付款—分包委托保证合同》 •《总承包商付款—供货委托保证合同》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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