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注册
商都法律网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导航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河南投资担保网
 
首 页   担保公司   法 规   常 识   案 例   文 书
行业新闻 担保知识 典当知识 投资知识 理财知识 评估知识 公证知识    
 
河南兆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诚聘
法规 更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
· 《司法部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
· 《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
·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动产抵押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保险法》司法解
·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案例 更多>>
· 本案属雇员受害赔偿纠纷还是工伤损
· 西安第三建筑公司诉诉西安财经学院
· 房产作担保 如何才有效
· 关于风险抵押金
· 利用职务之便让单位作担保贷款借给
·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改判一起借款合同
· 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国通支行诉吴嘉
· 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国通支行诉钱志
当前位置:主页 > 银行投资知识 > 浏览

混业探路银行投资险企遭遇资本瓶颈

2010-2-4 9:46:18   来源:   编辑:
“投资一家大型保险公司,若要取得控股权的话,则需要数十亿元甚至上百亿元的投资,以目前股份制银行的资本金来说难以实现,而资产质量良好的小型保险公司是不错的选择,入股后可以逐步注资。”

银监会日前发布了《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有券商研究员认为,“作为银行投资保险股权的首份规范性法律文件,这是混业经营的一个初步探索。”

  但政策的开闸,并不意味着银行将迅速迎来投资保险公司的高潮。业内人士认为,《试点办法》关于银行资本扣除的相关规定,将使那些受困于资本金瓶颈的银行在银保混业之路上被迫缓慢前行。


  非标准型混业

  为了控制风险,《试点办法》对银行与所投保险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交叉销售等方面做出了严格限制。


  关联交易方面的规定主要着重于在银保之间建立防火墙制度,如“确保商业银行及其投资入股保险公司之间在经营决策、业务运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有效隔离”,“保险公司不得购买银行股东发行的次级债券”和“商业银行不得对入股的保险公司及关联企业提供表内外授信”。


  银保间交叉销售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如规定“商业银行入股的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不得在股东银行的营业区域内进行营销”,又如“商业银行入股的保险公司所印制的保险单证和宣传材料中不得使用其股东银行的名称及各类标识”。


  高盛高华发表研究报告指出,“这些规定可能使得入股保险公司对银行来说吸引力减弱。”

  某股份制银行一位高管认为,“相对于成熟市场,这实质上是一种非标准型的混业,银保之间合作效率不能够充分发挥,但在混业探路的初期,出于风险控制的考量,这些限制性规定也是必要的。”

  资本瓶颈局限投资标的

  在资本金的巨大压力下,一些银行在短期内可能无法实现入股保险公司。


  《试点办法》规定,“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资本投资应从商业银行资本金中全额扣除”。上述股份制银行高管说,“这一规定将使银行在投资保险公司之前,不得不掂量一下扣除后的资本充足率能否达标。”

  齐鲁证券研究员程娇翼也认为,“这将导致资本充足率不高的银行短期内还难以投资保险公司。”

  此外,这一规定也使得银行在投资保险公司时,将愈发倾向投资那些不需要太大资本投入的中小型保险公司。


  上述股份制银行高管认为,“投资一家较大型保险公司,如果要取得控股权的话,则需要数十亿元甚至上百亿元的投资,以目前股份制银行的资本金来说难以实现,资产质量良好的小型保险公司是个不错的选择,入股后可以逐步注资。”

  这种投资中小型保险公司的策略在已有的案例中得到了充分印证。相关数据显示,在14家上市银行中,共有6家银行已披露或被曝出拟入股保险公司,入股对象全部为中小型保险公司——分别是交通银行〔股吧 行情〕入股中保康联人寿、中国银行〔股吧 行情〕入股恒安标准人寿、工商银行〔股吧 行情〕入股太平系保险公司、建设银行〔股吧 行情〕入股幸福人寿、招商银行〔股吧 行情〕入股招商信诺以及北京银行入股首创安泰人寿。其中,交行和中行的相关入股已于今年9月份获银监会和保监会的批准。


  对此,广发证券发表研究报告指出,“从政策条款来看,并不鼓励大银行与大保险公司强强联合。”
最新添加的信息
 
运营维护:河南时刻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691826
律信通服务专线: (0371)63691828 63691829 63691830
投资担保品牌榜加盟专线:(0371)66114488 短信咨询15978447755
传真:(0371)63691830 邮箱:371law@163.com
Copyright (C) 2007商都,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