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赤城县公证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多层面、高质量的公证服务,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办证数量与业务收费稳步增长,公证工作在当地受到普遍重视和赞誉。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不断开辟农村公证新领域
赤城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工业欠发达,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公证工作能否适应农村的经济发展、能否得到农民的认可是县域公证能否立足、发展的关键所在。几年来,我处始终把服务“三农”摆在公证工作的突出位置,结合农村经济发展特点,不断调整农村公证服务的发展思路。过去我们曾在全市率先开展《计划生育协议》公证、《三提五统、农业税征收合同》公证,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三提五统与农业税退出农村舞台,传统证源也随之萎缩。为了开辟新的证源,我们又先后开展《拍卖“四荒”使用权合同》公证、《草场确权合同》公证、《扶贫周转羊借养合同》公证,使涉农公证逐步成为我处支柱型的公证业务。为了巩固发展这些公证项目,我处始终坚持全程跟踪法律服务,无论证前材料准备、合同起草还是证后的纠纷预防与调解,全部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在调解农村各业承包纠纷中,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在办理《扶贫周转羊借养合同》公证中,为完成好合同签订,保证羊只回收,公证人员对养殖户进行逐户摸排,掌握真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为羊只回收奠定了牢固的法律基础,使扶贫周转羊项目在我县每年稳步攀升。三年来我们共办理《扶贫周转羊借养合同》公证780件,投放的羊只由2003年的1000只增至2005年的4000只。我处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受到各部门的好评,树立了公证的良好社会形象。2004年在办理《草场确权合同书》公证中,全处人员利用10天时间深入县城海拔最高的三道川乡10个行政村的千户村民家中,现场办理公证1000余件,涉及草场面积达3万多亩,为该乡农民致富奔小康,大力发展畜牧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农民兄弟放心地在草场上投资,不仅为农民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铺平了道路,也为公证处拓展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还对其他公证事项起到了拉动增长作用。我们的工作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里多次行文要求,农村重大经济事项、各业承包,公证是必经程序。借此东风,我处先后在以下几方面寻找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公证切入点。一是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开展周转大棚合同公证,良种繁育、农技开发合同公证;二是针对我县农村矿山企业多的特点,开展好劳务合同公证;三是针对今年开展的“村村通”工程建设、生态文明村等新农村建设,开展好建设项目招标、融资等事项的公证;四是围绕落实党的政策,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做好村委班子换届选举公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我处主动与市重点包扶村赤城镇长富村、大海陀乡二炮村签订了无偿公证法律服务协议,对村委会的各项法律事务既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又进行法律监督,使村委会的各项法律事务做到了民主公开,科学决策,依法管理。我处还多次深入新农村建设重点村进行普法宣传,为村民重点讲解了《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协助村委会调解复合疑难纠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公证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使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公证是解决新形势下农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法,是标本兼治的良药。
二、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农村公证,运用法律手段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
为了实现县域经济的跨跃式发展,我县制定工业立县、矿业兴县的工作目标。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旧城改造拆迁、国道改造占地、矿业开发占地补偿等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作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我处主动围绕全县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全方面地开展公证工作,近几年我处先后11次参与解决农村群体性上访和疑难重大复合纠纷的调处工作。在调处中公证人员充分利用公证机构职能防范作用与法律知识专长,摆事实,讲道理,使矛盾得到了顺利化解,既为政府分忧解难,也为下岗职工与失地农民办了实事。今年两条国道改造途经我县境内,我处公证员先后5次深入到镇宁堡乡、赤城镇、独石口镇、云州乡,分别为4个乡镇沿途8个村的11家农户就修路占地、房屋拆迁、蔬菜大棚拆迁、苗圃树苗清除等问题,协助县公路建设指挥部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化解了矛盾,使11家农户与指挥部达成《安置补偿协议》,自行拆迁,为道路建设争取了工期,奠定了如期竣工通车的基础。县银金矿因1997年建矿时占用农村集体土地80亩,涉及60多家农户,村民对占地补偿金额有异议,多次集体上访,今年10月份,又聚集上百人到矿区阻止正常生产,造成企业停产40天,损失100多万元。为了尽快平息事态,恢复生产,县委、县政府组成专门工作组,现场办公,要求必须化解矛盾,恢复生产。由我处同志与其他职能部门组成磋商谈判组,直接与村民见面,由于正是秋忙季节,白天大部分农户忙于秋收,磋商工作只能在晚上进行,通过三天四夜的努力,在征求了大部分村民的意见后,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法律讲解,使企业最终与失地村民达成了新的补偿协议并办理公证,停产40天的企业恢复了生产,避免了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我处过硬的工作作风,得到县委、政府领导的认可,多次在讲话、行文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的重大经济活动要将公证纳入必经程序,大大推动了公证业务的开展。
三、开展全程服务,全力维护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
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吸引投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前提。近几年来,农村经济活动频繁,经济纠纷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造成群众上访甚至群访,给社会带来许多不安定因素。2005年5月宁堡乡王官村半数村民以联名信形式向乡政府、县信访局反映村委会在拍卖该村集体山杏坡使用权过程中存在未征得集体组织中大多数成员同意、拍卖价格偏低等问题。县乡两级政府针对村民信访中提出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及公证人员进村展开调查,以问卷方式逐户收集全体村民对村委会拍卖山杏坡使用权的不同意见,得出的统计数据是全村共62户(走访52户),同意拍卖山杏坡使用权的13户,占总数25%,不同意的39户,占总户数75%,以上数据反映出5月9日村委会拍卖的山杏坡使用权时,本村大多数村民持反对意见。拍卖损害了他们的切身利益,导致群体上访,严重影响了全村的稳定。调查发现,拍卖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未拟定拍卖方案,也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同意,所拍卖的22片山杏坡,其中21片均以底价由村民购买,仅有一片通过竞价高出拍卖底价购买。据此,我处向县乡两级政府出具了司法建议书,提出村委会在拍卖山杏坡使用权过程中,没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拍卖程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也不符合县委文件精神,建议村委会应主动与22位村民解除合同,重新面向全体村民重新拍卖,并由公证处派员全程监督。县乡两级政府采纳了我处的司法建议。公证员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结合村情,协助村委会拟定拍卖方案,依法召开了拍卖大会,22片山杏坡均高出底价成交,签订了合同并进行公证,切实维护了多数村民利益,保证了全村的稳定局面,从而运用公证手段化解了困扰县乡两级政府的群体上访事件。为了充分发挥公证的预防职能,我处还不定期对以往所办各类公证事项进行回访,对存在或已经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及时调处,避免了矛盾纠纷的发生,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8%,公证合同的履约率也达到98%以上。前几年所办的农村“四荒”拍卖公证,由于受当时条件所限,四至界限不清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购买户经过几年的治理改造,精心管护,原来购买的“四荒”坡绿了,引起个别人的嫉妒,无端地搬字眼、挑毛病,为了维护购买户的合法权益,使“四荒”开发治理健康有序发展,我处公证人员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对以前合同进行修订完善,保证了合同正常履行。在鼓励开发治理“四荒”资源的同时也维护了农村经济秩序,既宣传了公证工作,也增强了公证工作的渗透力和工作效果。几年来,我们通过公证前期介入,协助基层依法管理,处理了大量农村集体公益事务,如:位于白河岸边的样田乡郭家屯村,由于河上无桥,全村180户600多口人过河全靠淌水,日久染疾,除了生活上的不便,也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农副产品运不出去,老百姓增产不增收,能建座桥成了老百姓多年来的愿望。2006年4月,新一届村委班子上任后,把建桥作为为老百姓所办的第一件实事来落实。桥建成了,但近15万元的建桥债务使村干部一筹莫展,想把集体一片成年林承包给施工方经营抵顶所欠工程款,村民又议论纷纷,认为在价格上不公正。在这种情况下,村干部带着疑虑找到了我处,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林业政策及时为村委会提出了司法建议,公开竞包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在我处协助下,村委会先后召开了干部两委会、党员村民代表会,成立了承包领导小组,并在全村开展了关于公开承包杨树林的民意测验,在征得村民和样田乡人民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我处的公证人员又帮助村委会起草了竞包公告、竞包规则、承包合同等有关文书,为把工作做严谨,公证人员还亲自对欲发包的杨树林四至、树木株数进行了现场勘验。由于前期工作的细致周详,竞包会顺利举行。在公证员的现场监督下,竞包会井然有序,23位竞包人递价踊跃,标的底价由12万元飙升到16.9万元,取得了满意的中包结果,既解决了拖欠工程款的燃眉之急,又体现了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公证法律手段的介入,从根本上杜绝了因暗箱操作为以后合同履行埋下的隐患,为老百姓解决了热点、难点问题,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以上是我们几年来在服务“三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工作体会,我们将借本次会议的东风,虚心学习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不断创新农村公证工作思路,为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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