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戈律师,1977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03年至2007年在上海毅石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0年度上海市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并列第1位;连年入选权威法律刊物《亚太法律500强-亚洲商事律师事务所指南》)从事律师工作,常年为通用电气GE、本田、三井物产、尼康、欧姆龙、欧莱雅、资生堂等世界五百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熟悉并擅长外商投资FDI,公司法务等非诉讼领域及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擅长用非讼的手段处理疑难案件。深谙法律、房产等多个行业,对行业的盈利和发展有独特的见解,对公司的布局和操作有严谨的设计,对各项事务提供可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市场嗅觉敏锐,思路开拓创新,合作意识广泛,业务计划清晰,突发问题处理恰当,书口表达能力流畅,接受理解能力迅速,出色的沟通效果,极具协调性、人性化和凝聚力的管理能力。 孟戈律师现为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常年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消除法律隐患于事前。愿以多年的法庭诉讼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多角度的思维模式,法律与情感交融的辩论套路,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优水准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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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1997-2001年,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2001-2003年,英国东英格兰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
获得荣誉:2000年,郑州市优秀团员 2001年,河南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2000-2001年,河南省学联主席、中华全国学联副主席 |
论文著作:《论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与救济》 《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地位》 《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共同利益》 《举证期限在法律实践中的运用》 |
自我要求:专业,敬业,规范,高效。 |
执业理念:作为长期接受正规法学专业培养与训练并具有国内著名律所执业经验的律师,本人愿意运用自身的知识与经验,结合适宜的物质条件和科技发展的最新成果,为客户提供最优水准与最高质素的专业法律服务。本人将在树立责任感与高效率工作作风的同时,理性地帮助客户甄别机会、析解问题、降低风险、规划具有创新性及可操作性的商业方案,通过有效而合法的途径防范、解决商业交易过程中的争议,以求得法律规范与商业利益的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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