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父亲处置自己一半产权的遗嘱有效,依据为198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共有人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部分有效处分他人的财产部分无效的批复》,该房产在你父亲过世后,你母亲自然拥有一半的所有权,另一半所有权作为遗产应由你继承,可以过户到你的名下。
2. 房屋如果被政府拆除,遗嘱中的房屋使用权失去了标的物,居住权约定应视为自动解除。
3. 你父亲出资的8万元购买的房屋,尽管户主是你继母,但因夫妻共有的关系,仍要有一半属于遗产,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法定继承,你也有份。但其不能作为抵消房屋居住权的约定,这是两码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