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注册
律法网首页 法律宽频 法律导航
点击到商都公司法律网首页>>
法律贴吧 一对一咨询 案件委托 在线留言 网址导航
法律贴吧 一对一咨询 案件委托 在线留言 网址导航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公司设立 公司运作 资本运作 风险防范 合同管理 财税外汇 知识产权 诉讼仲裁 劳动人事 法律文书 法律顾问
  最新公告
  当前位置:主页 > 一对一咨询 > 列表    
 
 主题:离婚代理
2008-8-6
我是第二次结婚,现在时间是一年两个月,从结婚到现在一直吵架,最近更是大打出手,3天打两架,彼此都说没意思不想过了。但他有不和我好好的协议离婚,想把什么都要走,我不同意,我只能走起诉的路了,现在我浑身是伤,我用不用做至伤鉴定作为依据,他身上也有伤,我想打官司离婚,有给我的建议吗
 回复人内容:

你完全可以以感情不合为由诉讼离婚。最好去司法鉴定部门或派出所做一个轻伤鉴定,这是感情不合的证据。

 
 
    孟戈律师,1977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03年至2007年在上海毅石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0年度上海市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并列第1位;连年入选权威法律刊物《亚太法律500强-亚洲商事律师事务所指南》)从事律师工作,常年为通用电气GE、本田...[查看详细]
公司法规 每周热点 推荐新闻
图片新闻
 
专业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平台 运营维护:河南时刻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371)66114488
孟戈律师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 13903716061 邮箱:ge.meng@hotmail.com
Copyright (C) 2007商都,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