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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股权
2008-8-24
当小股东不堪继续忍受大股东的挤压,无法通过转让股份的途径实现其财产权而利益将遭受严重损害时,是否能通过退股权来维护其权益。怎样实现退股权?如果小股东掌握大股东贪污公款、账外经营等证据时,可否利用法律手段实现退股权?
 回复人内容:

新修订的公司法有这样的规定,当公司股东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时,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你所要做的是:

1. 搜集大股东侵占公款、帐外经营的证据;

2. 向公司注册地法院提起解散公司之诉,以达到你退股的目的。

 
 
    孟戈律师,1977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03年至2007年在上海毅石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0年度上海市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并列第1位;连年入选权威法律刊物《亚太法律500强-亚洲商事律师事务所指南》)从事律师工作,常年为通用电气GE、本田...[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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