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相信你已经阅读过新的《劳动合同法》。首先,你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其次,如果真如单位所说让你赔偿的是招聘费用那你就完全不用赔偿。最后,你对合同合同法第90条的理解不正确,只要你尽到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就没有违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