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能离婚吗 |
2008-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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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我们在北京志愿结婚,有一女儿,今年四岁.他是河北农村的,农村有房.我是河南的.婚后我们一直借住在北京我亲戚的房中.现在孩子要上幼儿园,亲戚的房子也不能住了,他让我决定回哪住,我先回了河北,可人生地不熟,没办法我又回到了河南,住到了娘家.可在娘家住也不是长久之计,而他根本不管这些.更重要的是,我告诉他没钱了,他说我在娘家饿不着.而我一个人带着孩子,每天还要出摊,晚上孩子都是我弟给接的.现在又没地住.我认为他不负责任,想和他离婚,而他不给抚养费.因为结婚时我娘家问他要钱,他给了一万,去年包活时他结的钱加上工资一共五万,他全给花了.我知道后一气之下把手里的两万买了基金,而他却要和我分这些钱.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各住老师帮帮我吧.这种情况我能离婚吗?孩子怎么办?我的基金他能分吗?他花的钱应该怎么处置?抚养费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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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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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认为你俩的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要求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你的两万元基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你有这两万元基金,应当平均分割。
另外对方花的五万元原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已经花完了,无法主张权利,如果买的有东西,可以对买的东西主张权利。
最后,鉴于您因抚养小孩付出较多义务,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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