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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称房价适度回调利房市发展 要避免大跌

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2008-12-24   来源:   编辑: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茅24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7年5月份以来加强价格调控、应对价格过快上涨的情况。张茅说,房地产市场动荡可能引发一些负面影响。高房价适度回调有利于房地产业回归理性健康发展,但要避免房价大幅下跌。

      张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报告时说,总体上看,价格过快上涨的内外部压力明显缓解,部分重要商品价格过快下跌的矛盾逐步凸显。

      张茅说,要完善价格上涨时低收入群体生活影响的补贴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调整而降低。要充实主要农产品储备,优化农产品进出口和吞吐调节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此外,张茅还指出,要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认真分析和研究房地产市场形势,正确引导和调控房地产市场。从严控制廉租房租金,规范地方政府土地出让行为,抑制地价过快上涨。

房价下降与否将取决地方政府

      从紧缩信贷抑制楼市疯狂到默认地方政府连续出台拯救房市政策、再到积极出台新政减免流通环节税费,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态度在一年内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而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更是将政府应对金融危机推动房市健康发展、促进全社会住房保障与安居工程推到了历史性的前台。 从《若干意见》的文件主旨来看,最高决策层目前的政策动向是将保障性住房制度与商品房交易体系改革齐头并推。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主要面向中低收入阶层,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城市低收入者家庭住房困难及棚户区改造问题,从而提升中低收入居民对社会进步与经济增长的认同感;而减免流通环节税费、提高居民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信贷支持力度,则是为了刺激房市复苏,在经济增速下滑时期为确保GDP的稳定增长提供助力.

      笔者注意到,此次楼市新政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在于,最高决策层公开允许开发商采取更灵活的措施应对楼市萧条;同时强化了地方政府在监管楼市、稳定房地产市场领域的职责。前者是为了解冻房地产市场,与改善住房政策相对应,同时也能够逐步降低目前与居民基本收入水平完全脱钩的商品房价格,促使商品房市场价格与中高收入阶层的房价—收入比回归到一个较为理性合理的位置(按国际一般标准,通常在6至10倍左右)。

      后者则是肯定了以往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重要职责。应该说,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相互合作推高房价,是过去数年间房地产市场泡沫形成的最主要原因之一,而上述两者之所以合作无间,是基于对土地价格不断炒高带来高收益的期望。既然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市场共享收益,那么同样也应该共担楼市复兴的责任。尤其是在楼市面临大幅下挫的今日,如何解决房地产企业投融资困难,维持地方财政收入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是地方政府亟待解决的首要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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