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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土资源局局长:不主张农民一次性出让土地

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2009-1-15   来源:   编辑:
 

    “我们并不主张农民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一次性的进行流转,建议还是建设能够获取稳定收益并与城市的功能性相配套的产业。”昨日,在旁听了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小组讨论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魏成林接受专访时做出了上述表态。

   “把使用权一次性出让,卖了50年、70年这种方式并不可取,虽然农民可以一次性拿到钱,但钱花完了,怎么办?”魏成林表示,“农民没有了土地,便没有了生产资料。所以在流转的时候,对于农民未来生活的保障,要给予考虑。”

    为此,他建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流转的过程中,最佳的方案应该不采用一刀切,将一部分集体建设用地保留下来,用以建设能够获得持续性收入的产业。这样农民虽然也从农村集体变成城市集体了,但却拥有了一份稳定长期的收入。

   “比如,现在北京在搞总部经济,有金融区等一些区域,如果要是金融机构自己盖写字楼,那就必须进行征地,但是写字楼在盖起来之后,这里的工作人员需要给予配套服务,需要饭店,那农民就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设,这样一来产权就属于农民,可以出租、也可以委托机构进行经营,这样,产业本身是与城市融合的,农民还可以盈利,就有了一个长久的收入保障。”

    此外,魏成林还透露,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细则国土资源部已经制定完毕,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内容很细,可操作性也很强”,他表示,一旦国土资源部正式确定并下发,北京将立即落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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