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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免物业费”不会写进购房合同

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2011-1-12   来源:   编辑:
 

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要理性看待促销手段

楼盘促销又炒新概念,本报直击———

“终身免物业费”、“购房送70年物业费”,在今春一派楼市回暖的景象中,北京许多楼盘相继推出新的促销热卖举措。近日,京城多家房产网站上,都出现了部分楼盘购房全免物业费的消息,一时成为购房者和业内人士关注的话题。

●售楼处:全免物业费作为折扣纳入房价计算

日前,在位于西大望路的珠江帝景售楼处,当笔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全免物业费事宜时,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70年物业费将作为折扣,从购房款中减免,购房者将能享受到实际的优惠。

而就在旁边一栋楼外,一幅高约六层楼、几乎占满整个楼体侧面的红色广告上,写着“购房送70年物业费”的字样。

和珠江帝景“送70年物业费”的提法不同,位于望京核心区域的一处期房楼盘打出的广告是“终身免物业费”。售楼处的黎先生告诉笔者,该楼盘属于商业立项,购房者只拥有40年的产权,“终身”的年限相应就是40年;同时因为是商业立项,相对于普通住宅,购房者将会在入住后支付较高的水电等费用,因此,楼盘推出“终身免物业费”的优惠补偿购房者。

黎先生说,“终身免物业费”不会写入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上出现的,“只是按照扣除物业费及享受其他优惠后,购房者所认可的价格”。

●购房者:全免物业费并非无条件

在望京这一楼盘的样板间,一位来看房的刘小姐说:“全免物业费并非无条件的。”在她看来,享受这一优惠的房子被限制在一定的选择范围内,这和自己的心理预期有差距。与其这样,宁可选择条件更好、单价稍贵一点的房子,而不单去追求物业费上的优惠。

据了解,目前该楼盘推出的是双层LOFT和一开间的开放式一居LOMO。在该楼盘一栋29层、300多套房的连体楼中,可以享受“终身免物业费”的几十套房子集中在5层以下西南朝向和中部楼层的东北朝向。黎先生向记者介绍说,其余房子根据具体的楼层、朝向也有相应的折扣,但折扣的幅度不及“全免物业费”。

●业内人士:全免物业费只是促销手段

今年春节后,相对沉寂了一年多的楼市出现了回暖的迹象。伴随着新老项目的入市,包括“购房全免物业费”等一系列促销举措也相继亮相。

“促销的核心,无非是打出不同名目的举措,让购房者感觉实惠。”一位专家解释说,除了直接降价之外,开发商也会普遍推出各类优惠活动,变相地让购房者感觉到获得折扣。而为了达到吸引潜在客户眼球的目的,这些优惠活动通常会炒作一些“看上去很美”的新概念,“找一个噱头”。据内部工作人员介绍,“终身免物业费”是项目所属地产公司面向有长期合作的客户员工及家属实施的回馈计划。但在当下热卖促销期间,这项优惠实际上面向所有有购买意愿的购房者。“这是公司营销中心做的营销活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应由业主(大会)选聘。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只负责前期物业服务。“所以,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是业主和物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既没有权力一劳永逸地代业主缴物业费,也无权代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从政策空间到实践上都不具有可操作性。”

为此,这位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要理性看待开发商的促销手段,不能简单地把促销手段当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同时要从纵向和横向等多方面考虑房子的性价比,做出审慎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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