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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房管部门回答“限购令”为何要划定“圈子”

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2011-1-12   来源:   编辑:
 

“限购”首日,23家房企因未执行相关政策,网上签购房合同被叫停核心提示

昨天,郑州市有关商品住房的限购措施经媒体报道之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天,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媒体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再次对该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焦点

“限购”为啥

划定人口过密区域?

“根据郑州市的实际情况,郑州市将人口过密区域暂定为农业路以南、桐柏路以东、航海路以北、未来路以西区域。”这位发言人说,目前,这一区域内有较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正在开发,或正在销售;同时,郑州市正在实施的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多集中在这里,有近30个旧城改造项目在逐步实施,还有不少存量土地可以供应。

这位发言人说,在这一区域内,也集中了郑州市较多的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吸引了大量购房人群,导致住房供求关系较为紧张,推动该区域房价过快上涨。为此,在这一区域内需要实施更为严厉的“限购”。

非本市户籍居民

为啥“限购”而非“停购”?

这位发言人说,郑州市作为全国人口第一大省的省会,在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过程中,也需要吸引和接纳外地人员到郑州市投资和创业。为此,针对非本市户籍居民,郑州市并没有完全采取“停购”的措施,而是允许其在非人口过密区域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同时,考虑到能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在郑州市生活就业的实际,允许其在人口过密区域或其他区域新购1套商品住房。

“限购”为啥

不包括原有住房?

“目前郑州市仅能掌握到居民在市区内拥有的住房情况。”这位发言人说,无论是本市户籍居民,还是非本市户籍居民,在郑州市所属县(市)以及外地拥有的住房情况,还无法掌握。因此,只能对新购商品住房行为实施“限购”。

“限购”

有期限吗?

这位发言人说,此次出台的“限购”政策,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截止时间。郑州市将根据郑州市房地产市场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对限购政策、限购区域做出相应调整。

调控政策

有何配套措施?

这位发言人说,《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通知》中提出,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可以延缓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郑州市希望通过这一优惠政策,来引导开发企业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投资、开发和投放力度,进一步改善市场供求关系。同时,此次调控政策中,也强调了要建立稳定房价和落实住房保障政策的问责机制,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市场观察

“限购”首日

23家房企未执行政策

“商品住房‘限购’首日,通过对交易系统的监测和实地检查,大多数企业能够认真执行。”这位发言人说,但郑州开元房地产有限公司、河南金质实业有限公司、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联华置业有限公司、河南龙源世纪置业有限公司、郑州中原华丰投资中心有限公司、河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亨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未按规定登录“限购商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违规销售房屋。“目前,郑州市已停止其网上签订购房合同,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于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开发企业承担。同时,在这里也提醒广大购房群众,因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信息造成的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这位发言人说,郑州市将继续严格执行“限购”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检查力度,确保这一政策得到坚决、有力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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