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回购协议
甲方(开发企业):
乙方(原购房人):
双方同意就下列预购商品房的转让事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自愿向乙方回购在 年 月 日出售给乙方的座落于 的商品房。上述商品房基本情况已载于编号为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上述商品房用地面积 m²,建筑面积 m²。
二、甲乙双方议定甲方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百万 拾万 万 千 百 拾 元。甲方在 年 月 日前把房价款分 次付清给乙方。
三、回购事由
四、乙方在卖出上述商品房前必须清结有关按揭、抵押、税项等债务。若发生与乙方有关的债权债务纠纷,概由乙方负责清理,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签订日起三十天内由甲乙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回购商品房登记手续。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存查一份。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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