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房地产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9加入专业的房地产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房地产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房地产律师 在线咨询 房地产贴吧  
  房地产新闻 - 物业管理 - 房地产开发 - 商品房销售 - 二手房转让 - 涉外房地产 - 房地产抵押出租  
    郑州特邀房地产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郑州专业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
黄高伟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郑州二手房调查 价格超六
· 利海托斯卡纳三期交房风波
· 如何进行房地产转让
· 房地产行业:2011年房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 美国明年或将对豪宅业主开
· 公积金贷款 问题多多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当前位置:主页 > 房地新闻 > 浏览

李开发:“中国将推新住房制度”系误读

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2009-4-3   来源:   编辑:
 
   前日,一项意在“农村宅基地制度与城市住房制度接轨”的专家建议稿对外发布,此稿中,建议政府给予城市居民一定面积的“住宅土地使用权”,以此作为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昨天,该课题建议稿执笔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开发向本报记者澄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虽已听取他们对方案的汇报和解读,但并未对此进行表态。“媒体转载称国家将推出第三套住房制度,新住房制度酝酿出台等,是明显的误读。”

  建议稿提出,国家要保障城市居民也享有永久不可转让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居民可以依据住宅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在城市申请保障性住房。李开发称,农村宅基地制度保障了农村居民的住房需求,没有出现无房户、高价房和住房腐败的问题,其科学内涵值得肯定和推广。

  建议稿称,申请住宅土地使用权住房者,须满25周岁,在城市需有相应工作年限和相当的收入水平。而本地人口申请不受收入限制。

  李开发表示,方案如果得以实行,保障房
房价将下降,而大多数人也将符合条件购买保障房。(来源:新京报  记者吴鹏)
 
上一条: ·2009中国房地产百强出炉 市场份额超两成
下一条: ·广州市民买卖二手房不网签将不准过户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