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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建房也要办建设规划许可证

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2009-5-20   来源:   编辑: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要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城中村的发展,应纳入城市规划,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建设密度和规模,逐步拆迁改造……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就省政府正在审查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即日起至5月28日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城乡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城市的规划应当是啥模样?该征求意见稿的定位是: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合理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低收入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生活以及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城乡建设和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新区建设要体现地方特色

  关于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我省拟规定,应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新区在建设中要按照配套建设、先地下后地上、集中成片的方式进行开发。同时,还要注重利用好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新区城市功能。

  我省明令,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旧城区污染企业将逐步外迁

  居民相对集中的旧城区该如何发展?我省规定,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优先考虑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地段的改造,同时,将逐步对污染环境和影响公共安全的工业企业进行外迁。

  城中村严控建设密度和规模

  近年来,“城中村”改造的问题备受关注。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到,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应纳入城市规划,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建设密度和规模,逐步拆迁改造。

  村民自建房也要办建设规划许可证

  村民建房,不能随意建设,也将有法可依。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和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需由村民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设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乡、村庄规划提出用地位置、界线和建设要求初审意见,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凡是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将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予以拆除。

  公众可登录省政府法制办的官方网站(www.hnfzw.gov.cn/),查阅该征求意见稿全文。

  电子邮件地址:jjfgc@hnfzb.gov.cn。邮寄地址:郑州市纬二路10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

  邮编:450003 传真:0371-6590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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