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房地产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9加入专业的房地产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房地产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房地产律师 在线咨询 房地产贴吧  
  房地产新闻 - 物业管理 - 房地产开发 - 商品房销售 - 二手房转让 - 涉外房地产 - 房地产抵押出租  
    郑州特邀房地产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郑州专业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
黄高伟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郑州二手房调查 价格超六
· 利海托斯卡纳三期交房风波
· 如何进行房地产转让
· 房地产行业:2011年房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 美国明年或将对豪宅业主开
· 公积金贷款 问题多多
· 河南登封:中铝公司涉嫌非
 
  当前位置:主页 > 房地新闻 > 浏览

北京:拆迁补偿参照市价

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2009-6-17   来源:   编辑:
 
    从6月15日起,本市在拆迁过程中将参照同地段的市场价进行补偿。今年4月,西长安街拆迁工程曾在全市首次尝试参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拆迁补偿款,补偿基础价格达到30706元/平方米。

  昨天,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已于6月15日实施。意见强调,在今后的拆迁中,拆迁户可以选择房屋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对选择房屋安置的,拆迁双方可以按照拆迁相关条例、办法规定实行产权调换并结算差价,也可以按照原住房面积实行房屋置换。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评估机构要先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确定拆迁区域内的补偿基准价格。

  此外,意见还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拆迁户给予了优先权,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的,要优先配租、配售。

  
■解读

  参照市场价更科学


  土地评估专家介绍,原来制定拆迁补偿标准时采用基准地价法。该方法是政府根据地段、区域和历史时期的不同,确定城市土地的价格。按照这个办法评估,二环左右的补偿价格大约在八九千每平方米,已经远远不能与该区域两三万元每平方米的房价相比。因此,总是与拆迁户的预期存在很大的差异。

  而市场评估法是参照周边普通商品房的价格作为补偿标准,秉承的原则是“拆一房还一房”。采用这个办法评估时,会对房屋的区位、新旧程度等进行参考,但是比例比较小。最终形成的价格与被拆区域周边房价几乎相当甚至更高。“这种办法相对而言更加公平,更适合北京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这位评估专家说。

  
■经验

  两次试点总体成功


  今年4月,北京开始在两处拆迁工作中参照了市场价。其中,4月2日,西长安街道路拓宽及特殊项目用地拆迁工程沿线单位拆除工作正式启动。拆迁工程在全市首次尝试参照市场评估价,补偿基础价格达到30706元/平方米。4月15日,东城区房屋管理局在隆福寺街张贴了拟拆迁公示,拆迁房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

  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这些试点总体是成功的,得到了被拆迁人的拥护。今后,他们还要健全拆迁货币补偿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争议处理机制,促进拆迁补偿的公平、公正、公开。

 
 ■答疑

  遇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办


  评估机构确定的补偿基准价格要在拆迁范围内公示7天,由评估机构在现场说明,听取各方意见。

  当事人对基准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被拆迁人收到分户评估报告后,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向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或另行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仍有异议者,还可以再向专家委员会提出技术鉴定申请。

  (专家委员会主要由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的专家组成,而这些评估机构都与政府部门没有关联。)
 
上一条: ·广州住房公积金“入不敷出”:每月超支6亿
下一条: ·广州开始封杀小产权房 提醒市民拒购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