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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中国不需人人都买得起房 有其所者不应再买

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2009-8-12   来源:   编辑:
 
       日前,地产大鳄任志强在其个人博客中抛出“中国不需人人都买得起房”的观点,他认为,我国在住房商品化改革之后,谁该买商品房、谁该享受保障的群体划分上存在重大分歧。几乎所有的人都不从“有住所”出发考虑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而只从“有其屋”来评论市场与政策。“有其所者不应买商品房,享受国家分配或限价、低价方式供给住房的不应购买商品房。正是因为对‘有其所’的理解变成了要有产权的“有其屋”才产生了社会的争论和政策的动摇。”

  任志强对此列出三点理由:一是,世界各国,尤其是城市化率极高的国家在统计住房的私有化率时不分城市与农村,而不管用什么方式统计中国的城市化率都远低于世界各国的平均水平49%,也低于发达国家的70%。也不管用什么方式统计中国的住房私有化率都是世界最高的,城镇约85%、农村约100%,两者合计超过了97%,还有多少人无私有住房呢?

  二是,尽管有许多人有两套以上私有住房(城镇约8.8%),但也有大量的公房出租在弥补。中国政府实行了约50年的福利分房,这占全部存量住房的52%以上,有11%的公房租赁,还有大量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两限房、拆迁房、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住房、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自建房、集资建房、棚改房等等各种名目的分配制或补贴制的住房,合计政府保障性、补贴性的住房远远超过了香港、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的比重。如果再加上中国广大农村的无偿划拨的宅基地,中国政府在人口远远超过世界各国的基础上又提出了远超过任何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已解决了中国绝大多数家庭的“有其所”的问题。

  三是,中国政府仍在坚持“应保尽保”的政策,扩大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建设,仍在解决“有其所”之后的扩大与改善问题,在解决无能力购房家庭的“有其所”问题。

  任志强指出,中国目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是改善性住房和城乡统一化,要解决的不是“有其所”,而是“有其屋”,在只有少数人无其所时,要解决的是“扩大其所为主、保障有其所为辅”的一种保障。

  任志强举例说,我国每年一手商品房市场中约3%的家庭总户数和二手房约2%的家庭总户数中无其所的可能为零,或不为零也有能力解决“有其所”的难题。“当政府用补贴的方式为无能力购房人提供了解决的渠道,那么不正应该用个贷的优惠政策去提高这些不用政府补贴保障人群的可支付能力吗?政府将目光重点放在‘房价’和‘有其屋’上,又用第二套信贷来限制‘有其屋’,岂不是站错了位置、坐错了板凳?”

  “不是‘无其所’的家庭就一定要买房子,除了政府的保障人群不应该买房之外,非保障的群体也应先解决‘有其所’问题。”任志强表示,只有有可支付能力的人和家庭才可以用“有其屋”的方式解决升级问题。完全无能力买房的家庭根本就不应去评价“房价”,这些家庭根本就应用买房来解决住房问题,不是不该“有其所”,而是不应“有其屋”。如果这部分群体总想用“有其屋”的方式获得资产,必然让市场的政策受到不合理的干扰。

  任志强认为,市场只是按有支付能力的消费对象提供相应的产品,而政府则希望按“有其所”群体的消费能力限制产品的户型、价格、以减少政府保障的责任。但目前的市场情况恰恰是更多的人群不接受“有其所”的现状,而要跨入“有其屋”的行列,这就必然形成了可支付能力与价格之间的矛盾激化。

  “正是由于‘有其所’与‘有其屋’的政策分界不清晰造成了现行政策中的混乱,才让市场与保障责任交叉、让市场不是市场、保障不是保障、让民众将对保障体系不满的怨气也投向了市场,让市场承担着不应承受的保障之重,而不从‘有其所’和‘有其屋’的观念上解决政策调控的矛盾,就会让市场永无宁日。”

  任志强表示,与其政府花大量的财政收入用于将“有其所”的家庭努力实现“有其屋”的欲望,不如明确这两者的界限,将更多的钱用于解决脱贫问题、残疾问题。在中国城市化率低、“有其屋”的比例远大于发达国家时,政策的导向绝不应是将“有其所”变成“有其屋”,而商品房市场只应关注于解决“有其屋”,而绝不应承担“有其所”群体的鲤鱼跳龙门的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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