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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帕溪谷壁炉砸死幼童事件:政府责任何在?

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2009-8-25   来源:   编辑:
 
      昨天在西藏拉萨雪顿节神奇地碰到原来威能中国的王心阳,晚上去她的饭馆吃饭,她告诉我北京的纳帕溪谷一个五岁的小朋友被壁炉掉下来的大理石砸死的事。听消息惊心动魄,震惊无比。我也初为人父,可以想见此时孩子的家长是何等地痛苦!

    昨晚回来虽然很晚,我还是给我们的主编发了个短信,让他们关注一下这件事。早上主编曹薇薇给我回了短信,并说两天前已派记者了解此事。我交待他们去找最权威的建筑专家赶快去了解一下我国对此有无室内石材悬挂的规范要求标准,并了解一下国外对此是怎样规定的。

    今天在网上检索了一下,纳帕溪谷事件在网上点击率已非常之高,而且事情居然已经过去三十多天。现在所看到的只是开发商今天刚开始公开道歉,并没有看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给出的任何说法。好象此事只是开发商的责任而与政府毫无干系。

    的确,孩子惨死的事发生在一个开发商建造的精装修的房子里,开发商的责任不可推卸。但是,近日来继续出现的上海倒楼事件和成都校园春天小区楼房倾斜等一系列事件联系起来,就不能不去想,作为政府建设管理职能部门难道就没有任何责任吗?!

    我国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倡导到要建精装修楼盘,但对于精装修严格意义的规范标准至今也没有着落。我在网上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于2002年3月5日发布过一个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部令,同年,2002年7月8日,建设部颁布了《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我认真查看研究了此“办法”和“细则”中的每一条款,其中对于工程细部的技术规范细则约定几乎没有,更别谈室内石材安装的规范标准,通篇都是些笼统性的要求,并也没有详细的验收标准和惩处规定。

    近些年,中国房地产突飞猛进地发展,中国经济发达城市商品房多数都早已是进入了精装修时代,但是,我们却看不到政府对精装修工程监管工作与时俱进地严格、提高,看不到政府制定出任何有关精装修的标准等极的设定,以及工程验收的工作投入上的不断强化。相反,人们看到的却是开发商大量建造精装修的房产,许多是以次充好、货不对板,工程质量毫无规范而言。甚至相当一部分开发商借精装修大举转移利润,以此成为项目逃税的的重要手段。

    我曾经在媒体上讲过自己的一个观点,我认为现在老百姓买期房,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在赌开发商的人品。赶上开发商为人厚道,您买的房子相对会称心一些,而如果开发商属于特别爱钱,不讲良心的,那你可能就得一辈子认赌服输。这句话从另一角度理解,也就是开发商销售期房毫开任何管制,预售款开发商拿了就去抢地,工程质量交给一个向开发商讨钱的监理去监管,验收时一顿大酒再收上个红包,验收合格的公章想横着盖就横着盖,想躺着盖就躺盖。在市场好的时候,开发商还往项目上多投点钱,去年那样市场跌到谷低,资金链吃紧将要断裂,几乎所有的项目全都缩减开支投入,质量不出问题那才叫怪!

    九十代年刚从事房产报道时就曾有香港的一位律师对我说,他说在香港购房合同细到楼上渗水,隔一层甚至两层、三层之下的住户如果受到侵害,将要如何赔偿这样的地步,一份购房合同厚到象一本书。我们在资料上可以查找到,国外政府对于建筑的建造规范细致之极,甚至到板材上钉子的具体数量。特别是对于涉及到安全方面的规范约定,则更是想到有多细就有多细。由于西方国家立法多采用案例式,凡典型性案例发生,若法律尚有漏洞,就一定会马上完善,以利于事后再发此例可从法律上追究辩清责任。而这方面的工作除去政府职能部门和立法机构之外,相关行业协会则是起到最重要推动作用。

    近年,中国各地城市快速发展,房价猛涨。这其中政府是最大的受益者,即便是出于利益保障的角度考虑,政府也应该加速房地产各项立法。特别是购房人资金安全、房屋质量安全等核心问题的立法工作。房地产行业已越来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从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体利益角度去看,房地产立法紧迫性事关市场的稳定、经济的稳定。但遗憾的是,这些年来房地产像是一个狂奔无人管教的孩子,跑出格的时候就挨顿鞭子狂打,却很少有家长和老师正面地积极引导,使之步入正轨。

    记得小时候看现代京剧《龙江颂》时,舞台背景布上挂着个标语:百年大针,质量第一。直到现在那场景还历历在目。虽然我们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了,虽然我们只承诺七十年产权,但建筑是百年大计我想依然没变,建筑要以人的生命保证为前提更不能变!我们的官员们,我们的开发商们,这个时候是不是真的要好好反思呢?!

    愿我们所有的孩子不再可能成为第二个小叮当,愿天下所有的父母不再经历小叮当父母那样的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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