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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出台新规意图通 今后盖楼“小房子”要占一多半

中国房地产法律网 2010-6-8   来源:   编辑:
 
 

  买

  中小户型房子不低于70%

  “买个两室一厅的房子,住着最合适。”郑州市民王女士说,她手头也不宽裕,能有个80~90平方米的房子住着就满足了。昨天,郑州市政府下发的〔2010〕143号文件显示,2010年至2012年,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年度开工量,不会低于各类住房年度开工总量的70%。2010年,郑州市住房建设总量为1400万平方米,其中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建设量不低于70%,至少可以满足15万多户居民的需求。

  买“小房”自住契税缴纳1%

  “鼓励购房自住,或者是改善住房居住条件。”郑州市房管部门有关人士说,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家庭,依然可以享受契税税率为1%的优惠政策。

  购买二套房贷款受限制

  新出台的文件明确指出,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也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和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的购房贷款发放标准,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

  而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则需凭郑州市房管局出具的书面意见才能购买其他房屋。同时,结合房地产运行情况,郑州市还会适时研究出台临时性限购措施。

  

  费用缓缴效率提高

  新出台的文件规定,只要年内按照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认定要求开工建设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开发企业做出缓缴书面承诺后,除墙改基金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建设劳保费等政府性基金,都可以延缓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能缓缴一些费用,我们都能喘口气了。”郑州某房地产开发商说。

  此外,相关职能部门也会进一步简化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项目的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取得预售许可3日内公开房源

  新出台的文件规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散布虚假信息、发布虚假广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严查。

  此外,该文件还规定,在建项目单体达到预售条件时,应及时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项目自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之日起3日内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实行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公开销售。物价部门将会同房管部门对商品住房价格进行监管。

  对达到预售许可条件未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在规定时间和场所未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和价格以及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或捂盘惜售的,郑州市房管局也将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各相关单位暂停发放其相关项目贷款,暂停其参与土地或项目“招拍挂”的资格以及与其相关项目的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

  税务部门要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住

  廉租房申请条件放宽

  廉租住房申请条件放宽了。昨天下午,当记者将这一好消息告诉正在申请廉租住房的市民罗先生时,他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新出台的文件规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60元/人/月)2.5倍以下(原为2倍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都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据了解,2010年,郑州市廉租住房将新开工15万平方米、竣工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150万平方米、竣工100万平方米;启动2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110.92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落实市重点工程安置住房建设计划,开工90.1万平方米;加大城中村村民安置住房建设力度,开工200万平方米;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也要利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土地,积极启动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建设,年内开工建设10万平方米。

  

  盖房子“宅基”先确定

  选好了房子,土地却成了没影的事儿,迟迟不能开工建设,这样的事情以后就少见了。昨天,郑州市房管部门一负责人透露,在即将编制的2010年~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中,不仅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会细分到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中,就连土地在哪儿、地块有多大、各地块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等都得“板上钉钉”,以便让购房者吃个定心丸。另外,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也成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控制要求的“宠儿”,以吸引更多的房地产开发商,建设更多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让想买房的市民有房可买。

  增加住宅用地有效供应

  2010年,郑州市(含县区)住房计划供地960公顷,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用地比例占88.9%。其中,市区住房计划供地577公顷,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用地比例占90%。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也将在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同时,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出让方式,稳定土地市场,抑制住宅用地价格非理性上涨。

  今后,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将会严格土地出让价款的收缴,加强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督促开发企业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合同,加快开工和建设速度。同时,要在建立动态监管巡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房地产企业土地开发利用诚信档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批后监管,规范土地市场,提高土地使用率。

  今后,郑州市还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充分发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系统的作用;继续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市场信息;对已获土地项目促报建,已批未建项目促开工,在建未售项目促销售,在建已售项目促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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