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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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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特征

  控制优势由股权比例决定,而技术、市场资源等其他企业要素通过合资双方的相互学习,合资双方在企业中控制地位会相应变化。那么控制权问题就归结为在合资企业的各个阶段,在合资双方最优股权安排的选择及其他要素优势的获得过程。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控股权的安排实质上是合资双方为了实现各自的企业战略利益,展开的动态博弈过程。其中,参与者是外商与国内民营企业。他们的决策空间包括:取得控股权或放弃控股权;掌握实际控制权或放弃实际控制权等。而行动的结果是投资者的企业战略目标是否实现。采取何种行动,取决于各方当时所处的环境变量,以及他们对于对方情况的了解程度。合资企业的存续期间,环境会变化,合资各方通过相互学习也会更了解对方,各方的谈判力也在变化。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外商在合资中更具主动性。比如外商可以选择一开始就在股权上占大头,或者等待合适机会收购现有合资企业其他股东的股份。中方民企往往依据外方的行动而采取行动,但是并非完全没有主动性。至少他可以选择参与合资或拒绝合资,参与合资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新设立合资公司或将原有企业整个作为合资公司的一部分。在合资过程中也可以通过学习而提高自己的谈判力,使得自己的决策空间有更多选择项。但不管双方的博弈如何复杂,总是围绕着核心控制权进行争夺,而核心控制权的争夺最终必须依赖于控股权的掌握。这是由于,作为谈判力筹码的具有相对重要性的要素,在合资过程中将被对方所逐渐掌握,因而失去其在控制权配置中的重要性,而股权却具有恒久的影响力,是实现合资战略目标的必经之路。这里并非指必须取得控制权,而是指是否选择控股是无法回避的决策。不难理解,控股权是合资企业控制权的最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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