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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工作组通报山西“黑砖窑”事件查处情况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0-1-14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新闻通气会现场

    新华网北京8月13日电(王永霞)今天下午3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组成的国务院联合工作组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在太原市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打击"黑砖窑"情况。

    联合工作组组长、劳动保障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孙宝树就“黑砖窑”事件的查处情况向与会人员作了通报。

    孙宝树说,在查处“黑砖窑”事件期间,联合工作组多次与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同志及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交换意见,与有关部门进行专题座谈,并开展实地调研,明查暗访,指导和协调有关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全面调查处理“黑砖窑”事件,山西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公安、劳动保障,工商、国土资源、民政等部门和各级工会,认真履行责任,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目前,“黑砖窑”事件的查处整改已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黑砖窑”事件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全省共检查乡镇各类用人单位86395户,涉及用工人数192万人,其中,砖瓦窑4861户。

    检查中,共查出无照经营的各类用工单位36286户,占排查单位总数的42%;涉及农民工34万人,占用工总人数的17.7%。查出无证照砖瓦窑3186户,占砖瓦窑总数的65.5%,涉及用工8.1万人,占排查砖瓦窑用工人数的63.3%。其中,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砖瓦窑17户;有13户无证照的砖瓦窑非法使用童工15名,其中最小年龄为13岁。

    在清理整治砖瓦窑过程中,共解救了农民工359人,均得到妥善安置。大部分人员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自行回家,其中,救助智残人员121人,除送返原籍的76人之外,有10人由劳动保障部门在当地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有35人由当地民政部门给予救助。

    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用人单位无照经营、非法用工、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各地工商、国土资源、劳动保障等部门分别依法进行了处理。

    涉及“黑砖窑”刑事案件和违纪案件的处理情况:截止7月31日,山西省司法机关已对“黑砖窑”事件中涉及犯罪的27起69人予以起诉,其中25案60人已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对洪洞县曹生村“黑砖窑”主犯赵延兵判处死刑,对承包经营者衡庭汉判处无期徒刑,其他涉案犯罪人员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纪检部门对“黑砖窑”事件中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以及参与“黑砖窑”承包管理的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作出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受到党政纪双重处分的有30人,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8人;行政开除公职2人,撤职24人,降级19人。有关具体情况已经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加强整改,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措施的情况:通过对这次“黑砖窑”事件的查处整改行动,山西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痛定思痛,深刻吸取教训,在认真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全省农村地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制定了改进和加强有关工作的对策措施:—是全面加强农村劳动用工管理,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村劳动用工的管理责任,充实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乡镇一级增设劳动保障事务所,形成覆盖全省农村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二是切实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和暂住人口管理,在县、乡镇公安机构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增加基层警员,加强监管。三是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建立由各级政府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居委会和村委会以及有关公共服务企业的有关责任。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具体落实覆盖城乡困难群众的12项社会救助制度。五是明确乡村管理职责,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强化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六是建立完善各级政府重要信息报送和应急管理机制,要求乡镇、街道、社区和村组织明确应急管理的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

 

一些信息不准确给"黑砖窑"解救工作带来困难

    新华网北京8月13日电(王永霞)今天下午3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组成的国务院联合工作组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在太原市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打击“黑砖窑”情况。山西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薛延忠在通气会上说,“黑砖窑”事件发生以后,新闻媒体对此事件进行了及时报道,新闻工作者和广大的网民群众对此表现出强烈的关注,反映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但由于一些线索和情况提供和反映得不够准确,给解救和寻找被困失踪人员带来了一定困难。

    例如6月5日大河网刊登了一篇题为“400名父亲泣血呼救”,反映了400位父亲寻找失散的孩子,此后该文被多家媒体网站转载,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得知这一情况以后,于幼军省长当即责成公安机关迅速展开查找,并派出工作组赴河南进行实地调查,要求务必找出这400名父亲,并要根据线索解救出这400多个孩子。根据省长的要求,山西省公安厅派出了调查组两次赴河南,在河南警方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找到了贴文的出处和作者,经了解确定,6月5日,发表这篇文章的作者叫辛艳华。

    调查组找到了她,并请她提供有关情况,她说她在网上发表该文的时候并没有掌握所有400位父亲的名单,也没有参与解救行动,没有进行实地调查,也没有注意搜集这些父亲的具体数字,400这个数字是根据几位家长掌握的名单和河南的节目得出来的,至于文中所述的400多个孩子,根据她提供的清单,公安部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这400名有不少是属于重复计算。

    再如,《罪恶的黑人之怒》的采访报道中,反映了一名年仅8岁的童工在砖瓦窑干活的情况,该报道被境内外媒体广为转载,山西运城市公安机关迅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通过组织有关人员辨认电视画面上的场景、人物,确定该报道所反映的地方是山西省万荣县同化镇的砖瓦窑,报道中所指年仅8岁的童工是12岁的吴某某,他因母亲7年前离家出走,随父亲吴学科来到此地。调查发现,平时其父在砖瓦窑干活,其子吴某某在附近玩耍,他父亲干活时有时候也叫正在玩耍的孩子过来接一会儿瓦块,但不存在吴某某作为童工受雇于砖瓦窑的情况,更不存在强迫劳动的情况。

    再如6月28日,湖北荆楚网上刊登了400名恩施籍民工困在山西“黑砖窑”盼解救,说目前至少还有400名湖北籍民工在山西“黑砖窑”被强制劳动,文中还称,律师事务所已将他们的调查报告上报到恩施,得知这一情况以后,于幼军省长当即指示公安机关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

    经实地调查并直接与外来务工人员接触了解,实际情况是:截止6月30号,在朔州各个砖厂务工的湖北籍民工共有851人,其中恩施籍的有531人,都是通过老乡、亲戚介绍,自愿来到朔州打工的,7月2日,湖北省公安厅和恩施州公安局专门成立了调查组来到山西调查此事,通过查验砖厂的各种证照,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得出的结论是:两处的砖厂证照基本齐全,调查中没有发现限制民工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情况,工资基本能够按时发放。由此可见,400名恩施籍民工被强制劳动的问题并不存在。

    薛延忠说:“我们十分理解失散家庭盼亲人、盼团圆的急切心情,也十分理解、尊重社会各个方面关心、援助失散家庭的良好初衷,对各个方面所提供的信息和情况,不管在查找中有多大的困难和问题,我们都将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来积极地进行查找,但是,我们也真诚地希望各界人士在提供线索的时候能够尽量详实和准确,以便我们更好地开展查找工作。”

 

孙宝树:非法用工专项行动检查发现三方面突出问题

    新华网北京8月13日电(王永霞)今天下午3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组成的国务院联合工作组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在太原市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打击“黑砖窑”情况。

    联合工作组组长、劳动保障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孙宝树在通气会上介绍了全国开展整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他说,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各地对专项行动及时进行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清理整治工作已全面展开,据统计,截止7月30日,全国各地组织了59.9万人次参加专项行动,检查乡村“四小”及其他用人单位27.7万户(其中,小砖窑3.7万户,小煤矿0.8万户,其他小矿山2万户,小作坊5.2万户,其他用人单位15.9万户),共涉及劳动者1267万人。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已责令9.8万户用人单位为149.8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补发11.6万名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1.3亿元,财政垫付2265名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用428.6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53.6万人,解救农民工1340人,救助残障人员367人。 

    从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反映的情况来看,专项行动检查中发现以下几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无照经营问题依然十分严重,许多乡村“四小”等用人单位未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或未取得合法的生产许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属于非法经营。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村乡镇小企业、小作坊失于监管,形成了大量非法经营的现象,现已查出无照经营单位6.7万户,占检查单位的24.2%,涉及无照经营的非法用工143.4万人。

    二是许多乡村“四小”等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不规范,检查中对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已立案18.5万件。其中,涉及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件9.8万件,占53%;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案件6.8万件,占37%。大量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案件发生在无照经营用人单位,经对有证照的21万户用人单位检查,涉及用工1123.7万人;其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占总人数的13.3%,此外,一些企业存在用工不查验身份证,超时加班、克扣和拖欠工资,不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已查出这类违法案件有2万多件。

    三是有少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这次专项行动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乡村“四小”等用人单位存在一些劳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据统计,这次检查中,劳动领域中的刑事立案53件,现已刑事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147人。  

    根据国务院对这次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为使专项行动切实取得实效,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督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最近,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派出9个督查组,分赴有关省份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对所辖区域内的乡村“四小”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将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力争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排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非法用工、用工不规范,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条件等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理,对涉嫌拐骗、使用童工构成犯罪,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犯罪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以权谋利,甚至充当黑势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按照法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善后安置工作。对专项行动中被解救的农民工,责令用人单位兑现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一时无力支付有关费用的,由当地政府财政垫付,并帮助他们与家人和户籍所在地的政府取得联系,确保他们安全返乡。

    对发生工伤和患病的农民工,及时安排医治,并按规定给予工伤鉴定和做好赔付工作。对暂时不能确定家庭地址的人员尤其是智障残疾务工人员,由民政部门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设法查找地址,并负责安排返回原籍,对关停企业中的离岗农民工,除责令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外,当地政府及劳动保障等部门将积极想办法提供一些培训机会和就业岗位,帮助其提高技能,尽快实现再就业。

    三是标本兼治,研究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继续采取边检查、边总结、边整改的办法,在解决当前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建立预防和清理非法用工、加强农村地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

    山西省政府近期已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13个文件,河南等地也下发了关于加强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意见,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成员部门还将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通过加强指导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在深入各地开展调研和督查的基础上,针对乡村“四小”等用人单位监管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建立有关流动人口管理、工商注册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用工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长效机制。

 

山西制定颁发13个长效文件加强农村用工劳动管理

    新华网北京8月13日电(王永霞)今天下午3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组成的国务院联合工作组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在太原市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打击“黑砖窑”情况。山西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薛延忠在通气会上说,“黑砖窑”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山西省在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漏洞和差距,特别是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缺位的问题,也暴露出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不力、软弱涣散的问题,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扎实、工作不深入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着力改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建设、管理和服务的长效机制,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7月4日至11日,于幼军同志与分管领导率省直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到临汾、运城等59县、20多个乡村就抓紧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进行了为期8天的调查研究。

    在此基础上,7月29日,山西省政府制定颁发了《加强和改进农村用工劳动管理》、《社会治安和暂住人口管理》等11个规章和文件,7月30日,省委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宣传工作》的两个规范性文件,下一步,将以深入贯彻13个长效文件为重点,以推动农村社会管理步入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目标,以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突出抓好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社会管理,突出抓好全社会,特别是农村的公共服务,突出抓好全社会,特别是农村的市场监管,突出抓好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基层和基础工作,突出抓好全省各级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为此,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

    第一,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重点是三个方面:一要全面加强农村劳动用工的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分加强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监测机构,并在乡镇一级新增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形成覆盖全省的劳动保障建设网络,全面加强和改进农村劳动用工的管理,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要切实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和暂住人口的管理。通过精简各级公安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给每个乡镇派出所增加了警员,以加强对暂住人口的管理,同时设立了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在乡镇派出所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在暂住人口较少的社区、农村和企业聘信息员,努力将暂住人口管理和服务延伸到基层;三要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及相关部门抓紧成立应急管理机构,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确立应急管理责任部门和专兼职的工作人员,与省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有效对接,同时要建立每日动态信息报送制度、网络动态专报制度和应急突发事件工作制度,以快速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第二,进一步改进公共服务。近年来山西省启动了覆盖城乡困难群众的12项社会救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要不断地加大投入来提高救助的标准,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当前要建立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确保农村特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的范围,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应保尽保,加强推进廉租房的建设,要改进和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完善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以改善民生、促进和谐。  

    第三,进一步严格市场的监管,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清理规范,实行黏土砖生产。针对山西省黏土砖生产企业多小散乱的状况,合理布局一批砖厂,提供行业准入的标准和企业生产规模,取缔关闭一批违法违规的企业,全面规范砖瓦行业市场秩序,同时按照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的要求,大力发展一批利用煤矸石、工业废渣等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以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建立由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强化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以及供水、供电、电信等公共服务企业的有关责任,支持执法机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缔关闭一批无证照经营的作坊;三是切实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督管理,要通过监管部门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食品小作坊,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区的责任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严格把关,各方严格行动,整治和帮扶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

    第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针对农村基层组织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组织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保证村民和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平安农村,推进农村社会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提供县级财政流程的比例,来增强县乡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着力健全和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责任制,近期要对村级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对于软弱涣散,不起作用,不积极关注解决民生问题的村级领导班子要进行组织整顿,以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继续做好向农村和社区选派大学生干部的工作,努力改变一些地方村级领导班子年龄和文化结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现状。

    第五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针对全省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全省党员干部的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组织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和根本理念,要进一步端正发展导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和精力都用在谋划发展、推进工作和改善民生上,努力维护发展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着力促进工作作风的改进和行政效率的提高,更加有效地推进全省各项事业的发展,努力建设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新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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