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交通事故常识
中国法律网 > 交通事故法律 > 交通事故常识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郑州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夏季防爆胎误区: 降胎压

中国法律网 来源: 2011-7-7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夏季高温是诱发汽车爆胎的“元凶”

  根据交警部门的统计,爆胎事故危险大,车毁人亡概率高。另外对于爆胎事故中轮胎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因此,夏季行车杜绝发生爆胎事件是非常重要的。

  降胎压防爆胎是误区

  每到夏日,车主们一般都会将自己爱车的胎压降低,让轮胎的胎压比标准值低0.1或0.2个BAR。根据大家都知道的热胀冷缩的原理,气体受热膨胀,如果轮胎内的气压过高,一受热肯定容易爆胎,所以,在夏日将胎压降低一点,似乎很有道理,并且这个观点已经深深植入了广大的车主们头脑之中,殊不知这种做法恰恰适得其反。

  专业人士解释说,轮胎的内部有很多钢丝用以拉住整个轮胎。在胎压不足的状态下行驶,由于轮胎的不规则形变,轮胎内部的钢丝不断地变形,钢丝不断变形导致的结果就是,钢丝温度急剧升高,很容易出现断裂的现象。再加上行驶过程中,轮胎温度的上升,爆胎的可能性反而会加大。而将胎压较正常值升高0.1或0.2个BAR,可以有效地减少因为轮胎的形变而造成的轮胎内部钢丝变形断裂,从而减少了爆胎的可能性。

  此外,现在很多专业轮胎店或者专业汽车维修服务店都有为轮胎充氮气的服务项目。如果轮胎充入氮气,不仅可以延长轮胎使用寿命,更可以长时间保持胎压稳定,减少爆胎几率,增加车辆行驶的安全性。

  爆胎事故轮胎损失不赔偿

  一些车主认为,自己买了全险,对于轮胎的爆胎事故保险公司就会给予赔偿,但事实恰恰相反。张小姐就亲身遭遇过一次爆胎事故,给投保的人保公司打电话的结果是,被告知轮胎属于消耗品,不在赔偿之列。而其他几家保险公司如太平洋、平安等也是这样规定的。

  对于爆胎事故,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是这样规定的:由于轮胎爆胎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员车辆或物品的损失,可以用投保的第三者险来赔付;对于交通事故中自身车辆的伤害,可以利用投保的车损险对于除轮胎、轮箍外的其他部件进行赔付,轮胎和轮箍属于免赔部分,要求车主自己承担维修费用。因此,车主平时要多注意,避免发生爆胎事故给人身和财产带来损失。

上一条: · 开车时忌服这些药
下一条: · 长沙规定骑电动车不能接手机
  最新交通事故常识: 
·太离谱!又出事了,海峡被临时封闭
·嵩山少林寺发声明!“向执法机关报案”
·养老金并轨进入倒计时,退休拿高工资会成为过去
·记者:国足还没出局别一天到晚鸣哀乐,没这些老
·乌克兰首都基辅遭俄军数枚“匕首”高超音速导弹
  最新交通事故咨询: 
·请输入咨询标题(0回复)
·交通事故咨询(0回复)
·倒车事故(0回复)
·精神损失费(1回复)
·刹车距离多少算超速?(1回复)
  郑州交通事故律师:   
全部交通事故律师>>
 
全部郑州律师>>
 
黄高伟律师
[河南郑州金水]
[13014527887]
[向我咨询]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常识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交通事故常识
最新
推荐
热点
 
  交通事故视频                    全部>>
善变的交通事故责任认
交通事故急救常识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原来是这样引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