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保险理赔常识
中国法律网 > 保险理赔法律 > 保险理赔常识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郑州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保险理赔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保险理赔要注意哪些问题

中国法律网 来源: 2011-8-3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投保人出险后,需要根据实际出险情况及其所造成的后果,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的要求和理由,以分担出现的风险,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理赔诉求。对于理赔,投保人应掌握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一、理赔种类理赔分为两种:赔偿和给付。赔偿与财产保险相对应,而由于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生命和身体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收益人或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二、理赔程序1、立案检验;2、审查单证,审核责任;3.核算损失;4、损余处理;5、保险公司支付赔款;6、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利。

  三、理赔时效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收益人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5年,其它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索赔时效应该从被保险人或收益人知道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收益人应当先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四、理赔原则1、重合同,守信用。2、坚持实事求是。3、主动,迅速,准确,合理。

  五、理赔申请索赔时应提供的单证主要包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已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有关能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本、索赔清单、出险检验证明、其他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应当提供的文件。

  六、纠纷处理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保险责任归属、赔偿金额的多少发生争议,应采用适当方式,公平合理地处理。按照惯例,对保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可采用协商和解、仲裁和司法诉讼三种方式来处理。

  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都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争议作出裁决。

上一条: · 保险理赔程序及要点 特殊案件的报案手续
下一条: · 车辆交强险与商业三者保险理赔程序
  最新保险理赔常识: 
·事故保险理赔
·海运货物运输保险理赔相关知识
·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
·受益人为什么得不到保险金赔付
· 保险理赔必须遵循的三项原则
  最新保险理赔咨询: 
·汽车人保理赔(0回复)
·如果缴纳养老保险的钱是赃款,公安机关有权(0回复)
·保险理赔(0回复)
·没有社保的缴费明细能不能把社保转到单位来(0回复)
·社保生育险,流产报销吗(0回复)
  郑州保险理赔律师:   
全部保险理赔律师>>
 
全部郑州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常识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保险理赔常识
最新
推荐
热点
 
  保险理赔视频                    全部>>
女儿撞伤母亲 保险理
怎样让保险理赔更顺畅
命断十七岁
迷失的亲情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