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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亮亮:铁路部门应取消强制旅客投保行为

中国法律网 来源: 2011-8-9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中广网北京7月29日消息 五位学者联名建议废止《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对此,香港资深媒体人何亮亮作如下评论。

  何亮亮:因为甬温动车组的追尾事故,有了关于遇难旅客保险理赔的问题。在这次的保险理赔中,又产生出一个问题,我们在买火车票的时候,费用里都已经包括了保险。在动车的特大灾难事故中的这些遇难旅客,他们也是按照这个条例来得到保险理赔的。

  但是这个《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是1951年制定的,到现在已经超过60年。今天有五位中国保险法学会的学者联名上书国务院法制办,建议废止《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

  这个条例是一个部门制定的行政性法规,但是我们中国早已有了保险法,保险法是一个全国性法律,从法制层面来说,这样的条例肯定必需从属于保险法,如果有抵触的地方,应该以保险法为准,而不能遵循这个强制保险条例。铁道部如果再根据这个条例强制旅客投保,这实际上已经违反了保险法。

  保险金的标准是1992年6月开始实行的,到现在已经19年,2万元保险金的标准实际也太低了,旅客支付的保险费其实在不断上涨,但是保险金额一直没有变,这个道理非常明显,航空、水上交通都已经取消了强迫性购买保险的行为,铁路还在依此而做,我相信国务院的法制办会对此做出一个明确积极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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