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管城区政法委的一位干部称,区检察院、区法院以前只对接区分局,现在要对接数个派出所。“这种方式不仅带来手续上的繁琐,更增加人员成本”。
最近在河南推开的一场公安警务改革,引起公众广泛关注———河南18个省辖市全部撤销公安分局,由市局直接指挥派出所。 当地公安分局被撤销,派出所升格后领导职位大幅增加遭质疑;记者了解到,改革后派出所从副科级单位升为副处级单位,使公安机关的副处级岗位和科级职位大幅增加。
当地公安分局被撤销,派出所升格后领导职位大幅增加遭质疑;专家称能否在全国推行有待观察
新老机制对接仍在摸索
“市公安局改革了,但市法院和市检察院没改革,时间一长,派出所不会又重新变回分局吧?”对这场“警改”能否坚持下去,郑州市民吴保青表示担忧。
吴保青的担心,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也曾有过。8月17日,他在新乡市公安局要求把原分局悬挂的“某某分局(派出所)”的牌子摘掉,统一换成“某某派出所”。
事实上,无论是当地公安内部,还是当地公检法之间,新老机制的对接仍在摸索中。按相关规定,只有公安分局才有资格开法律文书,因此各派出所按照辖区分别刻了“某区某分局”的章,对外行文。郑州管城区政法委的一位干部称,区检察院、区法院以前只对接区分局,现在要对接数个派出所。“这种方式不仅带来手续上的繁琐,更增加人员成本”。
郑州市公安局在改革后成立的29个派出所中,指定每个区一个派出所作为“中心派出所”,负责协调所在区的其他派出所。但由于各派出所之间本来就是平级关系,这样的“协调”也很难实现。
【专家说法】
实际操作上需要适应过程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教授于安表示,派出所的权限是上级公安派出机关赋予的,从法律上来讲,与检法机关对接没有太大障碍。在实际操作层面,地方法院、检察院还需要一个适应过程。同时,各地实际情况千差万别,一地的“警务”改革能否在全国推行,还有待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