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消费权益常识
中国法律网 > 消费权益法律 > 消费权益常识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郑州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消费权益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三百种检测地沟油方法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2-2-16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有卫生部官员在公开场合表示,目前世界各国都没有研发出有效的地沟油检测方法,这属于“世界性难题”。一边是政府部门花大力气征集检测方法,另一边却是日益壮大的质疑之声——即便是我们找到了一种理想的检测方法,那地沟油就真的会消失了吗?地沟油猖獗至此,难道仅仅是因为检测方法的缺失吗?

  用“想方设法”来形容地沟油检测,应该是再合适不过了。2011年12月31日,卫生部发言人表示,公开征集地沟油检测方法的活动已经结束,共征集到近种检测方法。然而,这些检测方法是否可行,还需要经过严格的专家验证。

  300种方法,对付看起来并无多少技术含量的地沟油,颇有点“杀鸡用牛刀”的嫌疑。然而,即便是面对这一数据,政府部门的态度也并不乐观。这场“全民大战地沟油”的戏码里,所有剧情都折射出了一个现实——保证食品安全,正成为一场全民动员的战斗。我们不缺战士,缺的是武器。

  曾经的5种检测方法均告失败

  这已经不是卫生部第一次向全社会征集地沟油检测方法了。2011年9月18日,卫生部就曾发布消息,正全力组织科研攻关研究鉴别地沟油检验方法。但结果是,征集到的7家技术机构研制的5种地沟油检测方法均以失败告终,原因是“专家论证发现这些方法特异性不强”。

  何谓“特异性”?简而言之就是将地沟油和食用油分清楚。首批征集到的种方法,都无一例外地在“特异性”上铩羽而归。据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透露,对于地沟油检测方法的认定,专家们采用了经常被用在新药的效果实验中的“双盲”实验——让提出方法的机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装有食用油、掺杂了不同浓度的地沟油的食用油带回去,最后向专家组报告检测结果。以此验证哪种方法有特异性。遗憾的是“结果并不好”。

  在此之前,北京食品安全监控中心等检测单位已经找出了地沟油与一般普通食用油不同的四大类核心指标,分别是多环芳烃、胆固醇、电导率和特定基因组成。其中,致癌物多环芳烃被认为是目前地沟油中已被证实的最大危害成分。然而,征集到的检测方法对于这4种指标的检测效果并不理想。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说,可靠性和特异性是检测方法的两大关键。但从效果来说都达不到要求,“明明拿了地沟油检测,但是检测不出来。”

  对于新征集到的300种方法,专家委员会的态度是“逐一筛选”。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人王竹天透露,很多方法的原理是一样的,所以先要进行总结然后再筛选。另外,很多方法就连提出方自己都没有做过实际测试,只是理论上的考虑。

  查得出却检不出的尴尬

  卫生部之所以对于地沟油的检测方法如此重视,反复征集,这与目前严峻的形势密不可分。中国疾控中心的一位专家坦言,现在对付地沟油主要靠查,查出来一个算一个。否则光靠检验,是根本不行的。

  一个实例是:2011年,公安部破获了一起横跨多省的特大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警方在浙江宁海查获了大量地沟油,但送检的10个样品中,居然只有两个样品被检出不合格。

  另一个实例是,2011年底,重庆警方侦破西南首例制售地沟油大案。然而,该案中已经被警方确认为是用餐厨垃圾炼成的地沟油,按照我国食用油检测的主要检测指标,却几乎全部合格。

  实验室的测试过程也证实了这一点。在第一批征集的种方法中,“北京方案”曾经被寄予了很大的希望。但是在实际测试中,专家们发现,以检测多环芳烃为侧重点的“北京方案”,居然对某些地沟油样本束手无策,原因是“经过人为特殊处理后,并不是所有地沟油都含有多环芳烃”。于是乎,有卫生部官员在公开场合表示,目前世界各国都没有研发出有效的地沟油检测方法,这属于“世界性难题”。

  检不出的尴尬,让地沟油产业越来越“兴旺”。如今,市场上食用油价格约为7000元/吨,而地沟油成本价才仅为几百元,市场销售价格则可达3000~元/吨。从去年公安部曝光的几起典型制售“地沟油”案件来看,其案值都有数千万,或者将近千万。可以说,地沟油产业正从小作坊转变为集团化、企业化。

  检测不是救命稻草

  一边是政府部门花大力气征集检测方法,另一边却是日益壮大的质疑之声——即便是我们找到了一种理想的检测方法,那地沟油就真的会消失了吗?

  地沟油猖獗至此,难道仅仅是因为检测方法的缺失吗?

  媒体质疑,如果检验机构确定了地沟油的检验方法,那么可以想见的是,造假者和违法分子必然会想尽办法来对加工工艺进行改进,从而掩盖该项指标。

  “看起来是猫在抓老鼠,最后猫却有可能被老鼠给玩死。”一位网友如是说。

  很多人给出了相似的建议——与其纠结于检测地沟油,不如从源头斩断地沟油。学习日本、德国建立一套严格的厨余垃圾收集机制,甚至给每一桶泔水制定“身份证”,由专业环保公司上门收集,从而使得地沟油小作坊无泔水可用。而政府需要做的就是,给环保公司以一定的政策和税收支持,让他们有米下炊,有钱发展。

  加大地沟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处罚成本也是另一个比较集中的建议。

  据悉,目前公安机关查处制售地沟油犯罪时,大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请批准逮捕。而立案追诉标准要求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货值15万元以上。

  对于很多小作坊、小企业来说,这一门槛明显过高。一旦数额不够,往往无法认定,只能由执法部门处以行政处罚了事。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许成磊处长建议,对于有充分证据证明确属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的案件,都应将其定性为“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他认为,这样一来可以使得立案不再受数额限制,而且这个罪名更能客观反映其危害性,“对犯罪的震慑和给公众的印象都不一样,能够更好地实现罪刑相适应。”

  重庆九龙坡公安分局党委委员胡红缨则认为,最高司法机关应尽快就办理地沟油案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只要有证据证明是用地沟油炼制的,不管其最终成品品质如何,都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认定有毒也许不容易,认定有害应该是很容易的。”

上一条: · 消费者投诉房地产交易合同纠纷
下一条: · 消费者影楼拍照剩余底片为何另需交钱?
  最新消费权益常识: 
·新旅游法关注的几个热点问题
·消费者就餐时食物中毒该怎样索赔?
·新旅游法的四大变化
·怎样协商解决消费权益纠纷
·如何协商解决消费权益纠纷
  最新消费权益咨询: 
·墙体发霉(0回复)
·我被酒托骗了,要不要报警?(0回复)
·房贷还能退吗(0回复)
·廉租房怎样申请购买?(0回复)
·关于婚假(0回复)
  郑州消费权益律师:   
全部消费权益律师>>
 
全部郑州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常识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消费权益常识
最新
推荐
热点
 
  消费权益视频                    全部>>
诉与讼·讨债风波
诉与讼·小镇谜案
我为情狂
晚点的火车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