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房产纠纷常识
中国法律网 > 房产纠纷法律 > 房产纠纷常识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郑州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房产纠纷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开发商代签合同是否侵权问题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2-5-7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开发商代签合同起纠纷
  因高先生购买的期房实测面积大于预测面积,办理产权证需按实测面积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房地产公司在高先生在场的情况下,填写了3份内容相同的《商品房买卖契约》,同时在乙方签字处填写了高先生的名字,并加盖了高先生的私人印章。半年后,房地产公司将房屋的产权证、新合同及高先生的私人印章交给高先生,并向他讲明新合同是为了办房产证而签订的,双方仍沿用旧的期房购销合同。后高先生起诉至通州法院,称签订新合同他不知道,此合同中减少了许多对他有利的条款。房地产公司为自身便利,冒用他的姓名侵犯了他的利益,要求房地产公司承认错误、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诉讼过程中,房地产公司辩称,我公司为高先生的利益使用其姓名,且我公司与高先生实际履行的仍是旧合同,没有给高先生造成经济和精神损失,不构成侵犯他的姓名权。
  合议庭产生3种不同意见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产生3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公民有决定、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姓名权。房地产公司没有经过高先生本人准许,擅自使用其姓名,客观上已经构成侵犯姓名权。虽然没有造成实际损失,但不能免除其侵权责任,其应依法向高先生赔礼道歉。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案由有误,不应是姓名权纠纷,应属合同纠纷。房地产公司冒用高先生的印章与自己签订新合同,事后高先生没有追认,新合同应当无效。
  第三种意见认为,房地产公司使用高先生的姓名,是为了给他办理房产证,是为他的利益,房地产公司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构成侵权。合议庭合议后采纳了第三种意见。
  律师:房产公司不侵权
  合肥市律师协会律师王明红认为,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干涉或非法使用的权利。认定加害人侵害他人姓名权并承担责任应同时具备4个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姓名的不法行为;有致他人损害的后果;行为人的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
  “本案中房地产公司没有实施侵害高先生姓名的不法行为。”王明红解释,为了办理房产证,高先生自愿将私人印章交给房地产公司,此行为应认定其已同意房地产公司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使用其姓名。房地产公司填写新的《北京市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在乙方签字处代书高先生姓名,加盖其私人印章时,高先生在场,他没有对房地产公司代签名和盖章的行为提出异议,应视为他已默许了房地产公司的行为。高先生称,签订新合同他不知道,不符合实际。
  房地产公司代签名和盖章的行为没有给高先生姓名权造成损害。房地产公司代高先生签订新合同的目的是为高先生办理房产证,其代签名和盖章的行为都是为高先生办理房产证而服务的。此外,高先生认为新合同减少了许多对其有利的条款,事实上,双方始终遵守并认真履行的合同仍是经过充分协商自愿签订的旧合同。所以,房地产公司代高先生签名、盖章的行为没有给他造成任何损害后果,反而依约为其办理了房产证。
  “房地产公司主观上没有过错。”王明红认为,从新合同的产生原因来看,房地产公司与高先生自愿达成购买期房的旧合同,但旧合同是期房合同不是现房合同,现房实际面积与期房预测面积发生变化,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要求按现房实际面积进行房产登记、办理产权证。为了高先生的利益,确保产权证的顺利办理,房地产公司才代高先生与自己签订新合同,其没有损害高先生姓名权的故意和过失。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高先生的诉讼请求

上一条: · 北京朝阳一村干部涉骗上亿元 拆迁款被诉
下一条: · 关于商品房包销合同的纠纷
  最新房产纠纷常识: 
·离谱!第一家国企开发商破产
·特斯拉中国Model Y全系涨价5000元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
·紧抱上汽大腿,捷氢科技能否熬过资本的寒冬?
·网传李铁一审被判无期是谣言 经有关部门核实确
  最新房产纠纷咨询: 
·二手房的买卖(0回复)
·房产问题《 急 》(0回复)
·因开发商变更贷款银行导致贷款失败(0回复)
·房屋继承权的问题(0回复)
·房产(2回复)
  郑州房产纠纷律师:   
全部房产纠纷律师>>
 
全部郑州律师>>
 
黄高伟律师
[河南郑州金水]
[13014527887]
[向我咨询]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常识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房产纠纷常识
最新
推荐
热点
 
  房产纠纷视频                    全部>>
闹心的房子
[法律讲堂]继承风波
为房产纠纷弟弟捅死亲
房产纠纷 祸首源于预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