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工商税务常识
中国法律网 > 工商税务法律 > 工商税务常识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郑州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工商税务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网店实名制实施 制度要与服务结合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2-5-8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网店实名制实施 制度要与服务结合

  网店实名制,使蒙着一层神秘面纱的网店经营者,从幕后走向前台,消费者为之称快,而被管理的网店经营者却忧心重重。

  好的制度,不仅需要好的管理,更需要好的服务。网店实名制应以服务为本,在服务好消费者的同时,更要为网店经营者服务,两者兼顾,才能解除网店经营者的后顾之忧,从而使网络经营市场更加规范有序发展。

  以前,网购者买到假货后,因为商家不认账或消失而产生的纠纷并不鲜见。少数人把匿名制网络这个自由交易的平台当成了坑蒙拐骗的场所,而实行实名制,可更好地强化网络商家的责任,更好地服务消费者,让消费者维权有章可依。

  然而,非常值得注意的是,有关部门在服务消费者的同时,千万不可忽视网店经营者的利益。因为在就业形式严峻的今天,由于开网店投资少、门槛低,只要有电脑、货源即可开业,因此,很多年轻人选择网上开店创业。

  如果有关部门管理过激,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不能兼顾网店经营者的权益,就会严重打击网店经营者的创业激情,不利于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

  网店实名制,不仅仅要便于管理甚至管制,还应该以“服务”为本,服务消费者与网店经营者并重。比如,如何以实名制为手段,建立网络交易纠纷调解机制?如何以实名制为契机,为网络市场吸引到更多的人气?如何在加强管理的同时,让更多未能充分就业的人员进入电子商务行业等?这些,都是有关部门应该考虑的问题,这关系着网店实名制是否能够良好执行。

上一条: · 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
下一条: · 申办工商税务登记相关程序
  最新工商税务常识: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
·荷兰光刻机巨头发布!“中国已经升至第二了!”
·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
·高、精、尖:全顺铜业精英训练营, 开启创新人
·工伤赔偿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最新工商税务咨询: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是否需要资格认定(1回复)
·接了一家网吧,经营了2年,最近被工商所告(1回复)
·关于法人变更的问题!!(1回复)
·办微企咨询(1回复)
·如何开个饼店(3回复)
  郑州工商税务律师:   
全部工商税务律师>>
 
全部郑州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常识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工商税务常识
最新
推荐
热点
 
  工商税务视频                    全部>>
上海:工商公安联合执
行贿不成 刺死工商所
工商查处百种假冒He
工商总局曝光10个违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