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批事项:对发票领购资格的核准
2、审批流程:
(1)向税务机关提出领购发票的申请
(2)报送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资料
(3)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4)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批。
(5)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发给《发票领购簿》;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