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刑事自诉常识
中国法律网 > 刑事自诉法律 > 刑事自诉常识 > 正文
您好,点击直达郑州分站>>
该频道下
首页 法制新闻 法律咨询 刑事自诉律师 常识 案例 文书 贴吧  
 

章坚律师:河南兰考火灾带给我们的思考

中国法律网 来源:互联网 2013-1-9 我要评论 『双击自动滚屏』

20多年来,以摆摊为生的袁厉害收养弃婴逾百名,被称为“爱心妈妈”。她的义举,有人感动支持,有人质疑,袁厉害也与民政部门有过多次交锋。此次火灾发生后,袁厉害又一次被推到风口浪尖。至此,我们商都网法制频道也就这个话题采访了一下我们网站上的会员律师章坚律师,章律师对此有自己的一番见解。

章坚律师:此次大火暴露出散落社会的遗弃孤残儿童这样一个庞大的存在。他们的群体到底有多大?从何而来?本该到何处去?这中间有何缺失?公众的巨大疑问,同时也在拷问着人们的良知。
那么以河南为例,每年产生的数千甚至上万弃婴是如何分别进入这三条渠道呢?先说第二条渠道。每年,河南全省的民政部门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千名左右,此外还有一部分涉外送养。按照严格规定,2012年,河南涉外送养孤残儿童500多名。两者相加,就是1500人左右。
  这样的收养关系依照的是《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手续办理后,养父母和子女法律关系完全等同于血亲关系,依靠《民法通则》等法律予以规范,民政部门不再监督收养者。这种收养手续,类似于婚姻登记。经过这个程序,在法律上就是合法的。没有登记的收养,类似于事实婚姻,有既定事实,却没有建立法律关系。
民间私自收养的孩子,很难纳入民政部门的视野,他们长期游离在政策保障之外。收养登记不是一种强制行为,对民间私自收留抚育婴儿,如不办理登记,有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其法律责任。在一起生活久了,父母和子女之间有感情,这同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一样,不可割裂。强制性地分开,对孩子同样造成伤害。一些深层次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法律法规的完善。作为民政部门,对法律行规不完善的地方,将积极向上汇报建议,希望尽快推动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出台全面保障儿童权益的《儿童福利法》。

小编:网上说袁厉害可能被追究过失致人死亡罪,您怎么看?

章坚律师: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值得商榷:首先定该罪要求行为人要有过失行为,其次该行为与死亡有因果关系。本案中袁厉害作为实际收养人,对小孩是有监护义务的,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脱离儿童的,因此袁厉害是有过失的。但该过失与火灾死亡,是否有相当因果关系呢?如果应预料到可能有火灾,而疏忽大意或自信能避免的,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否则是意外事件(即不能预见)。
法律的要求是,做好事一定要做好。袁厉害收养弃婴和孤儿,在民法上是无因管理,是法律肯定的行为,但如做好事不善,发生事故,则要面临法律后果。

袁厉害这种做法如果没有出事还好,一出事了所有人都开始关注,关注那些弃婴,关注袁厉害这样的行为是否合法等等问题。其实每一件事都有两面性,在这件事情上,我认为好的就是她给孩子一个不算太好的环境下活过来了,不好的是最后让自己落了一个有可能被追责的结局。当代社会上好人难当,但是在做好事的时候也要稍微懂点法律,不要触及法律的底线,要知道法不容情。

小编总结:不可否认,袁厉害的收养行为存在缺陷。她长期收养的弃婴往往患有疾病,而家境有限的袁厉害也没有治好所有孩童。袁家的估算毫不讳言,20年间收养逾百名孩童,存活下来的不过四五十个。而死去的孩子,袁厉害就默默地找个空地,挖个坑埋了,也没留下记录。其实,我们谁都没有资格来评判袁厉害的所作所为,如果不是出于善心,不知会有多少无辜的孩子死掉,但是毕竟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做任何事都要遵守我国的法律,纵然觉得袁厉害不应该接受惩罚,不应该接受追责,但法不容情,同时也给我们国家一个象征性的印记,不要以为表面上的好就是好,政府的不作为导致了这些孩子丧失了性命,国家的监管不力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结果。我们国家也应该引以为戒,加大监管力度,不再让孩子们总是为我们的不负责任和冷漠来买单!

上一条: · 现行刑法和修正案明文规定的三种非法经营行为
下一条: · 新刑诉法多数改动与公安执法相关 授权规范并重
  最新刑事自诉常识: 
·国际奥委会谴责俄罗斯:办完全政治化的运动会,
·两部门印发通知:依法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行
·俄乌战争|不堪俄疯狂炮轰,乌克兰撤出防御枢纽
·对判决死刑的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核准?
·自诉案件的办案程序
  最新刑事自诉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0回复)
·伤残鉴定(2回复)
·咨询“刑事起诉律师”(1回复)
·诈骗罪(0回复)
·团伙抢劫三次,主犯和从犯会判几年?(0回复)
  郑州刑事自诉律师:   
全部刑事自诉律师>>
 
全部郑州律师>>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网友评论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委托案件
  咨询在线律师 查看律师电话
 
  按专业频道查看法律常识
民事类
拆迁安置 民商事务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权益 抵押担保
经济类
纳税筹划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个人独资 金融纠纷 经济仲裁
污染损害
知识产权 连锁加盟 银行保险 不当竞争 网络法律
刑事行政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国家赔偿 公安国安 公司犯罪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公司类
公司诉讼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资产拍卖
企业改制 公司清算 公司收购
涉外类
海事海商 外商投资 合资合作 涉外仲裁
非诉类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移民留学
 
用谷歌搜本站
 
用百度搜本站
 
刑事自诉常识
最新
推荐
热点
 
  刑事自诉视频                    全部>>
自考《刑事诉讼法》
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02
刑事诉讼法01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