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梁园区法院为加强警车使用管理,坚持疏堵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思路,采取五项措施,重教育、强管理、严落实,使车辆达到调整正确、润滑周到、紧固适当、没有故障、无霉烂变质的技术要求,确保警务、突发事件用车和行驶安全。 一是落实教育制度。始终把安全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利用周五车场日,认真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警车使用管理规定、车辆出场和行驶间隙的检查规定、警车战技术性能,定期邀请交警辅导和参观交通事故图片展等活动,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入心、入脑,构筑安全防线。 二是落实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警车集中管理和统一派车制度。做到“四不出、四不开”,即:无派车单不出车、有故障不出车、未经检查不出车、无带车人员不出车,饮酒不开车、不开英雄车、不开疲劳车、不开赌气车;警车仅限于警务和公务活动使用,非警务和公务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警车,更不得作为个人上下班的代步工具。 三是落实派车制度。庭室使用警车,提前提出申请,院内车辆由行政科统一派遣,签发派车单并报主管领导批准,经行政科车管人员检查签字,由门卫值班法警核实登记后,方可出车。法庭办案用车市区内由庭长签发派车单,经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科备案,出市区的车辆一律经院长批准。 四是落实保养检查制度。坚持每周半天车场日,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保养,排除故障;车辆出场前,行政科车管人员应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悬挂装置、制动系统、转向机构、传动装置和三大机构三大系的工作情况,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回院后,及时对车辆进行回场保养,排除故障,做到小故障不过夜。 五是坚持全天候督察机制。监察室协同行政科对车辆适时进行督察,采取跟踪督察、定点督察、道路巡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立体督察方式,对警车进行全天候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予以通报。 (责任编辑:admin) |